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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4 立法院座談會發言稿共筆
## 緣起
- 9/17 參與 FNF 諾曼基金會晚宴時,遇到民進黨在教科文委員會的張雅琳委員,有提到剛好 9/24 會在立法院舉辦座談會,因此希望邀請我們出席。
- 經過跟社群成員討論,決定以共筆的方式處理發言稿,較符合社群運作方式,同時也降低 Peter 負擔。
- 出席團體:展翅協會、兒童教育有關的基金會
## 流程
| 時間 | 時長 | 議程 | 備註 |
| ----------- | ----: | ------------------ | ------------- |
| 10:00–10:30 | 30 分鐘 | 報到 | |
| 10:30–10:35 | 5 分鐘 | 張雅琳委員介紹今日出席人員及開場致詞 | |
| 10:35–10:38 | 3 分鐘 | 范雲委員致詞 | |
| 10:38–10:43 | 5 分鐘 | 大合照 | |
| 10:43–11:04 | 21 分鐘 | **提綱討論開始:部會報告** | |
| 11:04–11:44 | 40 分鐘 | **專家學者、團體第一輪發言** | 每位 5 分鐘,依發言順序 |
| 11:44–12:04 | 20 分鐘 | **部會回應** | |
| 12:04–12:25 | 21 分鐘 | **專家學者、團體第二輪發言** | 每位 3 分鐘,舉手發言 |
| 12:25–12:30 | 5 分鐘 | 主席總結 | |
## 討論題綱
260924 座談會提綱
### 1. 面對 OECD PISA 2029 預計納入「媒體與人工智慧素養」相關評量,教育部應如何以該評量框架檢視現階段推出的「AI 素養教育計畫」,進一步界定國小、國中及高中不同教育階段應具備的 AI 與媒體素養能力?
> (以下建議歡迎自由綜整、摘要、刪修、精簡化) [name=be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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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SA 2029 將「媒體與人工智慧素養(MAIL)」列為創新評量領域,重點包括接觸與使用、分析與評估、參與與協作、創作,以及倫理與責任五項能力。教育部可進一步參考 OECD 與歐盟共同提出的《AI Literacy Framework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建立國小、國中、高中的分齡能力進程。台灣在地化時,除 AI 幻覺、演算法偏誤、深偽、推薦演算法與資料蒐集外,也可加強假訊息、境外資訊操弄與認知作戰等資訊韌性教育,培養學生查證、判斷與獨立思考能力。
>
> 三階段素養核心(一句話說明):
>
> 國小:我知道 AI 是什麼,也知道怎麼保護自己。
> 國中:我能懷疑、查證、比較,也知道 AI 如何影響我。
> 高中:我能自己決定何時、為何、如何使用 AI,並為其後果負責。
| 教育階段 | 建議重點 |
| ------------------------ | ---------------------------------------------------------------------------------------------------------------------------------------------------------------------------------------------------------------------------------------------------------------------------------------- |
| **國小:認識 AI、保護自己、保持好奇** | 從生活經驗理解 AI「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知道 AI 可能犯錯,不把輸出當成事實或真人意見。學習保護個資、辨識不舒服或危險的互動,練習「停一下、想一想、問別人、再決定」。透過遊戲、故事與創作培養好奇心,鼓勵嘗試 AI,但同時理解「不用 AI」也是一種選擇。開始練習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自己使用 AI 的方式會不會傷害同學、家人或其他人。 |
| **國中:查證資訊、理解影響、形成自主判斷** | 能辨識與理解 **AI 幻覺(AI hallucination)、演算法偏誤(algorithmic bias)、深偽(deepfake)、推薦演算法(recommendation algorithm)及個人資料蒐集(personal data collection)**,並以多個來源、理由與證據檢驗 AI 的說法。理解 AI 與社群平台如何影響自己看到的資訊、情緒、人際關係與選擇。遇到有偏誤或不合理的輸出時,不只是接受,而能修改問題、換方法、重新驗證。討論 AI 伴侶、性影像、著作權、假訊息與資訊操弄等情境,思考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哪些預期與非預期後果。 |
| **高中:自主決策、系統評估、創新與公共責任** | 能根據目的、風險與限制決定「要不要用 AI、用什麼 AI、哪些部分交給 AI、哪些判斷必須由人負責」,並能說明自己的理由。對 AI 工具、資料來源、模型限制、偏誤與利益關係進行系統性評估,以實驗、比較與證據驗證新主張。能運用 AI 解決真實問題並反覆修正方法,不只做技術消費者,而是成為創作者與決策者。同時分析 AI 對不同群體、民主、文化、勞動、環境與心理健康的影響,能從他人立場思考短期與長期後果,並對自己的 AI 使用承擔責任。 |
參考資料:
[OECD:AI Literacy Framework 正式版](https://ailiteracyframework.org/)
[OECD:PISA 2029 Medi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iteracy](https://www.oecd.org/en/about/projects/pisa-2029-media-and-artificial-intelligence-literacy.html)
### 2. 教育部過去已推動數位素養、媒體識讀、資訊安全及科技教育,面對生成式 AI 帶來的新型態學習與安全問題,現有課程、教材及教師培訓制度應如何整合與深化?
> (以下建議歡迎自由綜整、摘要、刪修、精簡化) [name=be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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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建議不是再新增一門獨立的「AI 素養課」,而是把生成式 AI 納入既有的數位素養、媒體識讀、資訊安全與科技教育,依不同年齡階段設計適齡、適性的學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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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上,除了理解 AI 是什麼、如何生成內容,也加入兒少真正在生活中會遇到的情境,例如假影音、深偽、AI 裸化、合成親密關係、陌生人互動、演算法推薦、資訊操弄,以及如何辨識風險、說不、保存證據和求助。第三方求助管道,例如學校輔導室、iWIN、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警政單位,也可以納入基本課程,讓學生不只是「知道有風險」,而是真的知道遇到事情時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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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形式不宜只靠講義或宣導影片。像公視「[青春網戀模擬器](https://youth-news.pts.org.tw/onlinedating/)」這類互動情境,就可以讓學生實際練習判斷、拒絕與求助。未來也可以發展漫畫、短影音、遊戲、互動網站等兒少熟悉的媒介,讓素養教育不只存在課堂裡,而能融入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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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公共的「AI 與媒體素養教材基礎建設」。政府可以維運一個持續更新的教材資料庫,提供經去識別化的真實情境案例、法律與求助資訊、教學腳本、圖片、影音、互動題目及延伸素材,並標示適用年齡、資料來源、更新日期與版本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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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套資料庫可採 CC BY 等開放授權,並提供固定規格的 JSON API,以及圖片、影音的公開格式,讓學校、教師、公共媒體、NGO、開源社群、遊戲與漫畫創作者都能直接取用和再製,不必每個單位重新從零開始。
>
> 政府主要負責出資、維運、基本標準與品質治理;內容則可以由教師、兒少工作者、心理與法律專業、公共媒體、民間團體、技術社群及兒少共同參與審查與製作。[name=Bestian]
### 3. 如果 AI 素養要透過體制內教師進行教學,將規劃如何為老師增能?若未來仍主要依靠教師增能、種子教師或新增教案推動,教育部將如何評估並減輕教師的備課、授課及行政負擔?以及如何評估推廣成效?
> (以下建議歡迎自由綜整、摘要、刪修、精簡化) [name=be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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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 AI 素養教育最後主要靠老師執行,我認為關鍵不是一直增加研習時數或要求教師自己做教案,而是降低教師準備教材、查證資訊與追蹤新科技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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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先建立前述的公共教材資料庫與 API,讓教師面對新的 AI 風險時,不必自己從網路搜尋、判斷資料是否可靠,再從頭設計課程,而是可以直接找到經專業審查、按年齡分類、附有案例與活動設計的素材。
>
> 教師研習也可以從「一次性聽課」轉成持續支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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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立可搜尋的 AI 教學與案例資料庫,依國小、國中、高中及不同主題分類。
> 2. 定期整理兒少實際發生的新型態案例,轉化為去識別化的教學情境。
> 3. 提供可以直接使用或修改的短教案、互動活動、簡報與影音素材,而不是要求老師自行開發完整課程。
> 4. 建立教師回報機制,讓第一線遇到的新問題可以回到中央資料庫,再由專業團隊整理、更新教材。
> 5. 讓教師、輔導人員、兒少工作者及技術人員形成持續交流的社群,而不是只依賴少數「種子教師」層層轉訓。
>
> 在減輕負擔方面,可以把 AI 素養設計成可融入既有課程的模組,例如國文課討論 AI 生成資訊與查證,社會課討論演算法與公共議題,資訊課理解生成式 AI 與資料使用,綜合或輔導課則練習網路互動、拒絕與求助,而不是另外增加教師一整套新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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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效評估也不宜只看辦了多少場研習、多少老師完成時數或下載多少教材。比較值得觀察的是學生是否真的增加了能力,例如能否辨識可疑內容、理解 AI 的限制、知道如何查證、知道向誰求助、能否在情境中做出較安全的選擇;同時也要評估教師實際使用教材的比例、備課時間是否下降、教材是否容易修改,以及第一線回報能不能快速轉化成新的公共教材。
>
> 這樣的方向,比單純「增加教師研習+新增教案」更接近一套可長期維護、持續更新,而且不把壓力全部丟給第一線教師的制度。[name=Bestian]
### 4. 現行兒少網路安全政策多著重於提升兒少及家長的風險意識,但面對 AI平台蒐集、分析及利用兒少個人資料,以及推薦演算法、陌生人接觸、私訊、直播、生成式 AI 與深偽影像等風險,是否應進一步要求平台承擔前端保護義務?我國應如何建立「適齡設計」原則,依不同年齡及發展階段,規範帳號預設隱私、個人化推薦、資料蒐集、陌生人接觸及高風險功能?
> (以下建議歡迎自由綜整、摘要、刪修、精簡化) [name=be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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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在談平台是否應承擔更多前端保護義務時,可以先換一個角度:與其只問「平台要不要管得更嚴」,不如問「能不能把保護機制做成可驗證、可協作、可遷徙的公共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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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把數位遷徙權納入兒少保護。**
> 兒少在平台上累積的社交關係、內容與數位足跡,不應因平台鎖定而難以帶走。若平台演算法改變、誤判帳號或造成不利環境,兒少與監護人應有能力攜帶資料與社交關係轉移到其他服務。當使用者真正有能力離開,平台的安全與隱私表現才會成為競爭條件,而不是只能接受平台單方面規則。
>
> 第二,**把安全機制做成可驗證、可共用的基礎建設。**
前端保護不一定等於每個平台都要自己養一支昂貴的審查團隊。政府可以鼓勵或支持開放、可修改、可驗證的安全工具、模型與 API,讓中小型平台也能導入兒少保護機制。如此可降低保護成本,也避免「只有大型平台做得到安全」的情況。平台是否履行義務,也應有可被外部檢驗的標準,而不是只靠自我宣告。
>
> 第三,**適齡設計不只限制功能,也要改變推薦與排序目標。**
對兒少而言,平台風險不只來自深偽、陌生人接觸、私訊或直播,也來自演算法持續追求停留時間與互動率。適齡設計可以把「出處優先」與「安全重於互動率」納入原則,例如提高有數位簽章、來源可驗證內容的權重,降低高風險或欺騙性內容的擴散;推薦系統也可以從單一追求黏著度,改為同時考量親和力、同理、好奇、細緻、個人故事、推理與尊重等正向指標。
>
> 因此,我認為平台的前端保護義務,不應只理解成「審查更多、禁止更多」,而應往三個方向發展:**讓使用者可以離開、讓安全機制可以被驗證與共用、讓推薦系統把安全與福祉放在互動率之前。**
>
> 至於陌生人接觸、私訊、直播、年齡驗證、監護人同意與介面分級,這些仍需要更具體的技術與法規設計;但至少可以先確立一個原則:適齡設計不是把兒少隔絕於數位世界之外,而是讓數位環境本身更容易支持安全、判斷與自主。
>
> 參考資源:[鳳問](https://ask.archive.tw)
> [name=Bestian]
### 5. 目前 AI 素養教育、兒少保護、個資隱私、平台治理、性影像防制及犯罪偵查分屬不同機關,當兒少在校園內外遭遇新型態 AI 風險時,現行權責分工是否存在斷點?政府是否有必要建立常態性的跨部會協調與風險通報機制,或更具獨立性、統整性的網路安全監理架構?
### 討論意見 from 9/23 小松
- 因為現在執政黨在國會沒有優勢,也許彼得可以試著幫忙想想如果進入立法階段有沒有什麼攻防素材,尤其樹發部一直視在野黨認為是閒職的開刀對象(加上執政黨立委滿多也不太懂數發部到底發了啥 [name=凱文]
- 要讓立委有想像力
- AI 味有點重[name=bestian]
## 發言稿
### 第一輪|5 分鐘發言稿
我想從今年 vTaiwan 跟 TWNIC 共同舉辦的兩場審議活動,分享三個我們在討論中看到的觀察。
我們討論的主題是「AI 生成兒少不宜內容」。一開始我們其實就發現,生成式 AI 並不是憑空創造一個全新的兒少問題,而是把原本已經存在的性剝削、深偽、陌生人接觸、個資與平台推薦等問題,變得更容易製作、更容易散布,也更難以追蹤。因此,如果我們只是再增加一門「AI 素養」課程,可能還不足以回應這些問題。
我想分享三點。
第一,AI 素養不能只是教孩子「怎麼安全使用 AI」,而應該培養孩子理解自己身處什麼樣的數位環境。
在我們的審議結果中,77% 的參與者支持在家庭與學校培養親子 AI 安全素養。但討論裡談到的其實不只是辨識假訊息或怎麼下 prompt,而包括個人資料怎麼被使用、平台怎麼推薦內容、生成影像可能造成什麼傷害,以及遇到問題時如何求助。
所以如果要回應 PISA 2029,我會建議不要把 AI 素養理解成另外增加一套教材,而是重新整理既有的媒體識讀、數位素養、資訊安全與科技教育:哪些能力是所有孩子都需要的?哪些能力應該隨著年齡與使用情境逐步增加?
這件事情不能全部壓在老師身上。如果每出現一種新的 AI 風險,就增加一份教案、培訓一批種子教師,最後很容易變成教師額外的行政與備課負擔。
在減輕負擔方面,可以把 AI 素養設計成可融入既有課程的模組,例如國文課討論 AI 生成資訊與查證,社會課討論演算法與公共議題,資訊課理解生成式 AI 與資料使用,綜合或輔導課則練習網路互動、拒絕與求助,而不是另外增加教師一整套新課程。
第二,不能把兒少安全的責任全部放在兒少、家長與老師身上。
這是我覺得這次討論非常重要的一點。
過去談網路安全,很容易變成告訴孩子「不要點、不要傳、不要相信陌生人」。但我們整理的資料顯示,只靠使用者自律、平台使用條款以及事後下架,其實不足以處理現在的風險。
在 9 月的審議中,74% 的參與者支持產品上線前先進行兒少影響評估。
這其實提供了一個不同的治理思維:我們除了問「孩子應該學會什麼」,也應該問「產品在接觸孩子以前,業者應該做到什麼」。
我覺得可以避免把問題簡化成「平台是不是應該管得更多」。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們能不能讓安全成為產品本身可以被檢驗的設計?
第一,是適齡設計應該進入推薦系統本身。我們現在談兒少安全,很容易想到陌生人私訊、直播、年齡驗證或帳號預設隱私;但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平台究竟在優化什麼。如果推薦系統主要追求停留時間與互動率,即使個別功能都有安全措施,仍可能持續把兒少帶向高風險內容。因此對兒少使用者而言,安全與福祉本身也應該成為推薦與排序的重要考量。
第二,是安全機制應該具有可驗證性,而且盡可能降低不同平台採用安全措施的成本。我們在 9 月的討論中就碰到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大型商業平台或許有資源建立內容安全團隊,但小型或非商業平台未必有這種量能。因此政府除了要求平台負責,也可以思考支持共用的安全工具、技術標準或基礎設施,並建立外部可以檢驗的標準。否則最後可能變成「只有最大的幾家公司有能力符合安全要求」。
所以我認為,適齡設計不是單純限制兒少可以使用哪些功能,而是重新思考數位環境預設如何運作。安全不應完全依賴兒少每一次都做出正確選擇,也不應完全依賴平台告訴我們「我已經做得很安全」。
第三,我們需要的不是找到一個萬能工具,而是一套可以持續調整的治理制度。
這一點其實是審議結果裡最有趣的地方。
91% 的參與者支持讓兒少正式參與政策制定,89% 支持先釐清具體的傷害,而且參與者並沒有簡單選擇「事前管制」或「事後救濟」其中一邊。共同回答相關題目的參與者中,有 45% 同時支持產品事前影響評估與事後被害人協助及救濟。
這提醒我們,AI 治理可能不是找到一條規則之後就結束,而是要有一個持續觀察、評估、修正的制度。
所以如果今天要給教育部一個建議,我會說:不要把 AI 素養教育當成一個孤立的教育政策。
它應該連結教育、兒少保護、個資、平台治理與被害人救濟,而且最重要的是,讓真正使用這些科技的兒少進入政策形成與檢討的過程。
因為我們最後真正要培養的,不只是「會安全使用 AI 的孩子」,而是一個讓孩子可以安全使用 AI 的環境。
第二輪|3 分鐘發言稿
如果第二輪要再進一步談具體政策,我想集中在一個概念:把政策重心從「要求兒少避免風險」,往「安全與權利導向的設計」移動。
我們在 9 月的活動中特別討論了年齡驗證。很有意思的是,大家並不是單純支持或反對年齡驗證,而是不斷追問幾個問題:
誰持有資料?蒐集什麼?保存多久?如果判斷錯誤怎麼辦?
甚至有人指出,驗證機制本身也可能創造新的隱私與資安風險。
所以我認為,適齡設計不應該被簡化成「確認你是不是 18 歲」。
真正值得建立的是一套依風險與發展階段調整產品功能的原則。
例如低齡兒少的帳號是不是應該預設較高隱私?陌生人私訊是不是預設關閉?個人化推薦是不是應該受到更大的限制?高風險的生成式 AI 功能是不是需要不同的保護措施?
而且這些制度不能只由成人替兒少決定。
這次審議中最強的共識其實不是某一種管制措施,而是91% 的參與者支持讓兒少正式參與政策制定;89% 支持先研究、釐清實際傷害,再決定介入方式與強度。
我覺得這兩個數字放在一起非常重要:
不是因為我們想保護兒少,就可以假設我們已經知道兒少需要什麼。
因此,如果政府未來真的要建立適齡設計或兒少 AI 安全政策,我會建議至少建立三個機制:兒少參與、產品上線前的兒少影響評估,以及上線後的定期檢討。
最後還有一個制度問題。
我們在現場討論平台檢舉時,有參與者分享,檢舉內容之後未必知道平台究竟有沒有處理;小型或非商業平台甚至可能沒有足夠的人力即時處理,而私下傳播的內容又更加難以發現。
這些問題顯然不是教育部、警政、平台或民間團體任何一方可以單獨處理。
所以我認為跨部會機制真正要解決的,不只是「大家定期開會」,而是要回答三個很實際的問題:
風險由誰發現?資訊交給誰?最後誰負責處理?
如果這三件事情沒有被制度化,再多的 AI 素養教育,最後仍然可能讓老師、家長與兒少自己承擔一個本來應該由整個數位環境共同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