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energy --- # 電力視覺化 ## 各類網站 台電員工自行開發的電力儀表板 https://tpc.lowcarbonpower.org/ energypark 有建立許多線上圖表或地圖 https://public.tableau.com/app/profile/energypark/vizzes by kreuzc https://kreuzc.github.io/open-data-issue-lab/#energy 台電機組發電量資料 by Kiang https://tainan.olc.tw/p/taipower/ 太陽光電設施地圖 https://tainan.olc.tw/p/solar/ ## 提問:接下來五年會有缺電的問題嗎? ### 背景:去專家化 現在電力相關現在電力相關議題只有台電的專家說的算。這一個專案的目的不是在建立我方成為專家的角色,而是在試著把電力的決策過程可以公開,讓第三方有機會同樣資料取得相同結論。 ### 目標:Reproducibility 目前只有台電單一單位可以發布電力資訊,目前的結論是:「台灣接下來五年的備用容量是否過低」,以及「當備轉容量過低,會造成缺電的問題」。 > **請使用正確名詞「備用容量」與「備轉容量」,避免使用「備載容量」**,後者是長年在媒體上被誤用的詞,今年媒體已經改過來了,g0v社群應該要跟上。**方儉等人也是因為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定義,所以才被質疑根本不專業。****抱歉,請問您怎麼知道我搞不清楚?(方儉留)** > [name=Shih-Hsiu H] > 是台電內部都沒有統一的名詞表,備轉、備用、備載都是來自於台電內部的說法,定義不清。對我而言,都是用英文: installation capacity (factor), availability factor, reserve factor,  spinning reserve。 > [name=Jay F] 台電發布此資訊應有其資料、計算方式以及假設依據;希望這些資訊都可以變成開放資料。第三方應該要可以使用台電公布的資料,遵循其計算過程,獲得同樣的結論。 ### 所需協助 #### 資料:以日為基準,過去五年歷史資料,未來五年預估 - 資料應以[開放資料三顆星](http://5stardata.info/en/)方式提供給大眾使用 - 供電容量 - 基載機組發電量細項 - 所謂「基載機組」是台電定義的,供電方面,是分為「可調度」、「不可調度」,在什麼時候調度哪些可調度電力,由電力公司決定。並沒有哪些機組一定是基載或尖載發電。請參考[https://www.eia.gov/outlooks/aeo/pdf/electricity_generation.pdf](https://www.eia.gov/outlooks/aeo/pdf/electricity_generation.pdf) - 中尖載機組發電量細項 - 尖峰負載:以最小統計區釋出 - 工業 - 民生 - 停電、限電資料:以最小統計區釋出 - 影響戶數 - 已知經濟金額損失 - 其他可量化缺電造成的損失 #### 假設:台電在預估未來時,有的現有電力供給、需求等假設 - 影響時間、量化範圍條列清楚,提供給台電使用 **計算**:**使用上述資料、假設,計算結果的過程為何** - 備轉容量、備載容量率,尖峰負載的計算方式 - 備轉容量低時,是否會產生缺電,缺電的戶數、範圍為何 > 應該不是這樣表述的。應該是不同情況下的缺電因應方案 > [name=Jay F] > 我原本想要問缺電結果 > [name=Muyueh L] > 缺電的定義是什麼?是用電量大於當時的供電量,所以當下的做法是調節用電即可,作法是人為決定哪些電要停掉。請不要被台電的「分區輪流停電」所誤導,這是用「懲罰」來「恐嚇人民」,這在任何自由市場、民主國家是沒有這樣的事,因為這同時違反了自由市場和民主國家的制度問題。我們買電、用電是天經地義的事,這是有權力、義務的契約關係,要看契約是如何訂的。因為一般國外正常的電業,當用電量大於供電量時,可以向外電網調度過來,但台灣只有一個電網,不可行,只能採取第2步,停某些契約同意停電的設施、設備或用電戶,可以停一部分(保住關鍵設備),或是全部(沒有關鍵設備需要保護的),要停都是從大的工業電力用戶開始,因為工業可以事先準備,調整作業時間,把非關鍵用電停掉,衝擊較小。民生電就很複雜,單獨的量又小,因缺電而停電的作業成本極高(要挨家挨戶去修改合約),而且可停的電量也不確定(因為用電量不確定),更何況民生用電中有可能是某些家戶有重症患者的維生器,一秒也不能停,所以停民生用電是非常高風險的。 > [name=Jay F] > **「缺電的定義是什麼?是用電量大於當時的供電量,所以當下的做法是調節用電即可」這句話有很大的誤導性。**當發電機組不足,必須拚盡動用特殊調度措施,例如:對契約用戶減供、實施需量競價、啟動核電廠氣渦輪機組、降壓降頻供電,甚至被逼到採取計畫性限電,預防非計畫性的電網崩潰。即使計畫性限電是先限工業再限民生,**這種缺電的窘境不是「即可」就能帶過的。** > [name=Shih-Hsiu H] > 請看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30017](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30017) > [name=Wan H] > 第 8 條                  > [name=Wan H] > 電能供應事業除電力系統突發事故緊急停電未能通知用戶者外,應依限電 > [name=Wan H] > 對象適時通知用戶,其時限如左: > [name=Wan H] > 一、契約容量一千瓩以上工業用戶:於實施**前一日**下午四時前個別通知。 > [name=Wan H] > 二、契約容量未超過一千瓩之工業用戶及一般用戶:於實施**前一日**將停電 > [name=Wan H] > 區域、時間等資料,透過新聞媒體發布。 > [name=Wan H] > 前一天預估備轉容量過低才會執行工業限電,如果是當天發生的就不是 > [name=Wan H] > 一言以蔽之,如果因為缺電,必須停電,決定權是在用電戶,不是電力公司。 > [name=Jay F] > 這概念一定要扭轉過來,否則會被台電與政府所矇蔽。萬萬小心! > [name=Jay F] > 「_如果因為缺電,必須停電,決定權是在用電戶,不是電力公司。_」有問題。如果要先經過公投,或是全台用戶的普查,台電才能動用計畫性限電,那看來只有非計畫性的電網崩潰一條路可走了。 > [name=Shih-Hsiu H] > 所以大家都不想停電,就讓台灣電力系統崩潰,然後全台灣一起停電嗎? 規定寫在上面清清楚楚,就是為了保護電力系統安全,才必須使用部分停電來維持系統安全,否則系統全黑再復電只會停電更久,更困難 > [name=Wan H] #### 其他: - 建議台電可以找一個窗口,是平常負責計算此指標的相關同仁。讓第三方再驗算上有問題的時候,可以跟窗口詢問。建議窗口可以把互動的過程,都利用文字記錄公開。 相關討論: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odtwn/permalink/1537257582955321/](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odtwn/permalink/153725758295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