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ynote Panel: From Community to Cabinet ## 基調對談:在組織與非組織之間 ###### tags: summit2026_collab, summit2026 {%hackmd @summit2026/notes-header %} :::success Slido 線上提問連結 Online QA link:https://app.sli.do/event/rHzfRNernbm7rMp8BJr4D2 議程投影片 presentation slides:待更新 ::: :::success **Please be awared that this session only provides translated English subtitle on the front screeen & [streaming on YouTube](https://youtu.be/XXXXXXX)!** ::: > start here - 李鎮宇的文章: [李鎮宇:台灣半導體產業是「反荷蘭病」](https://www.wealth.com.tw/articles/f2b6e893-5b59-4dff-a9a4-59b67291cfa9) 1. Isabel 問 Audrey:g0v 工程師變少怎麼辦? * A:沒關係,未來會有機器人協作 * I:人文背景的人將會是未來重要人才 2. AI 時代的 g0v 會長什麼樣子?g0v 的功用會是什麼? - 解決參與者的心理需求:食物(只有人能享受) - 行動緩解焦慮 - AI 時代社群更重要 - source code 也許會變得比較不重要,方法、架構會更重要 - 跨領域交流 - 應該會有更多(一人)專案? 3. Chihao: 資訊操弄的方向:民主終究會失敗 g0v 社群與政府的關係從過往多為對抗,到現在多為協作,每個專案中就會長出自己的協作模式,這樣想會讓自己再更相信民主一些 4. Isabel:政府如何反應民主需求?從何了解? - 國會 - 媒體 - 知名人士社會賢達 KOL 管道足夠嗎?真正需要的管道是什麼? 能清楚界定、定義問題,就有機會協作 5. 婉玲: 治理與統治的差異: 治理:多方向性,不同力量彼此拉扯最後得出共識 g0v 對我來說是對社會有想法的人的新手村,讓許多人在這邊找到志業 地方議題,需要有資源、工具、人才進場 6. 10:40_ Q:多元利害關係人模式從g0v社群導入政府機構與機制時,依莎貝這邊是否有進行那些調整與適應,讓他可以突破(刻板印象中)的科層限制,職級影響等等? A:(by Isabel) 在組織法律規範下 更多工作坊式的協作 有外包關係角色、有合約規範時,也不一定好協作。要回到規範框架下。 7. Q&A 時間: Q1: 希望諮詢伊莎貝一個問題。你的身分跨越社群和政府兩個框架,你覺得,同一份專案,由社群來做和由政府來做會有什麼區別?方式有什麼不同,各有什麼優勢和阻力?謝謝~ A1: Isabel: 政府資源比較多,但彈性想像力比較少。 達到KPI、達到影響力等是不同目標 找到有使命感的人,願意把事情做好,是重要的事情。 Chihao: 政府vs社群 政府資源多 政府影響力久 社群做得快、政府做得久。社群對公民社會了解,政府的框架(包括跨國)較完整。 Q2: 政府/非政府的邊界與關係是個有趣的問題。在建立協作關係時,政府部門應該扮演的腳色要如何形成?什麼情形下,政府部門會被認為又(或沒有)確實擔起責任? 協作關係如何發生? 法律要求?民間要求? 靠工作架構與方法論運作出來 Q3: 數發外的其他部門非常可能針對AI基本法採舊時代觀望態度,頂多配合和他們相關的事情,權能上難以推動,身為非數發部門的人就算要推動,如何應對? A3: 有一些是一定需要動。有時程時間急迫性,各部會就會接收到明確指示。 AI法規調適有兩年期限 非調適需求外,各部會機構單位裡面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從可行的POC試行。 舉例: 疾管署有AI推動辦公室,有個系統開始嘗試推進。 Q4: 政務官對於政府體系的影響力是怎麼樣?是否真的換一個長官政策就會改變呢? A4: Q5: 如果要給政府外的參與者一個「跟政府溝通的訣竅」,會是什麼? A5: 找政府已經在做的事情,去給意見或可能能的解方 政府比較難決定眾多事情中哪個是施政重點方向,這會回到政府如何了解民眾需求 Q6: 想問伊莎貝在政府裡最想留下或達成的是什麼? A6: Q7: 好奇伊莎貝對於 au 過去的一些政策會有什麼看法,會有持續性嗎?比如目前看來 public code 跟數位皮夾看來都有點卡關。在數位皮夾的記者會前有聽過伊莎貝說會有四個應用場景會短期上線,但目前看來花了很多錢的數位皮夾好像只有超商跟 summit 報到的場景?而public code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政府數位服務採構 A7: 數位皮夾還是一個重要的政策 Public code:moda 公民科技科對防災元件進行收集 Q8:政府的 Pay 給不起菁英人才,就算有愛也很難想去政府單位受苦受難,此題怎麼解? A8: 這是台灣民主制度很深層的問題,新加坡的政務、事務官是比較白領階級的70%左右,台灣可能25-50% 伊莎蓓個人是以報效國家的心態 是很有價值的經驗,會學到很多 忍耐生老練的心態 Extra參與者額外分享:(周末持續思考更新) 摘錄提問核心主題,針對體制內的相關問題,使用AI下標如右:政府 × 非政府之間的協作、制度限制與人才問題 🧩 2. 政府薪資與人才吸引力 有人質疑政府薪資(Pay)不足以吸引菁英人才。 即使有使命感,仍難以承受體制內的負荷與待遇差距。 補充回應:政府薪水不好不是問題,是政府機器權力受約束的運作前提,反面議題是錢少權力大,是否吸引人才去選擇,這是存在主義角度可以思考的,或者,就是去改變制度。另一方面是難道要錢很多才能用商業或資本主義的動機去驅動嗎? 那或許錢夠多也就不需要社群餐與了,所以她其實有一部分的矛盾存在,而從社會學角度以及一些隱含在檯面下的實際運作機制,用商業一句話來說,要錢就沒權,要權就沒錢,面子與裡子選一項。 🤖 3. AI 基本法推動的跨部會阻力 非數發部門可能採取觀望態度。 問題聚焦在:跨部會如何協作?非數發部門的人如何推動? 補充回應:政府機關的政務官或主管願意支持,並且在政府機關設定的業務職掌或上級機關對於AI政策有呼應的情況下,有多少資源就能大約推動多少業務,但關鍵中的關鍵是,要讓它變成可持續性的機制,才有可能在機關中持續運作。 🧑‍💼 4. 職系限制與跨領域人才加入政府的困境 數發部需要跨領域人才,但現行職系制度反而阻擋多元背景者加入。 問題指向:制度如何調整才能更貼近跨領域工作的需求? 補充回應:數發部是政府機關,須遵守人事總處的員額(有許多其他的歷史架構問題),因此職系會限制正式缺額的可以做的事情,因此另一種做法是藉由約聘制度,聘用專業人士,大概從7等(一般碩或高考等級)到10等(10等TONYQ研考會)都有機會,這個做法授權機關進行任務編組。 🎯 5. 政務官的影響力與政策延續性 討論政務官是否能真正影響政策。 也有人問:換長官是否就會換政策? 補充回應:引用前段,關鍵中的關鍵是,要讓它變成可持續性的機制,才有可能在機關中持續運作。就能避免不同時期長官的發展重心。(換長官就會換政策,是合理且應該發生的,政務官或決策者本來就被賦予決策權跟方向擬定,以商業跟實務來說ㄕ) 🧭 6. 如何與政府溝通?(給民間的訣竅) 有人詢問:民間參與者如何有效與政府互動、建立協作關係。 補充回應:解決問題,你要考慮到你想排除的人(對立面的族群),他們也是一人一票,也是人,他們的需求在問題處理上,是個很微妙的一環(在此暫不論對錯)。政府角度須對所有民眾負責,民間參與者切莫過度以自我為中心。 🧩 7. g0v 與政府合作的模式 g0v 黑客松模式能長期推動專案,但像總統盃這類活動常在頒獎後停滯。 問題聚焦:如何讓部會與 g0v 合作,形成持續性的「g0v × 部會大松」? 補充回應:要對機關提案,能產出什麼KPI,對機關有用,或者對民眾有益的。 另外關鍵,預算怎麼來,預算要跟成果產出勾稽,民眾稅金有強烈的監督跟約束壓力,跟社群或民間專案有強烈的差異! 但另一方面,部分計畫或是補助款機制,可以嘗試做成常態性機制,或者走研究單位或公法人合作。 🏗️ 8. 社群 vs 政府:做同一專案的差異 問題探討兩者在: 工作方式、優勢、阻力之間的差異。 補充回應:政府一般專案有1年期專案、開口契約(有需求但有不確定性),跨年度或1年以上至3年,3年或以上的中長程計畫,這些是委辦案,屬性部分有含勞務採購、專業服務、其他或資產採購,所有的主架構寫在政府採購法裡,但這塊只有約束招標,這些是防弊以及為了避免過去所有不同類型採購型態,以及參考法律界架構合體而成。這塊我認為只是外部人員不知道政府標案結構而已。標案須遵守契約,契約就是基礎,結案就是驗收通過,但會配合年度結案時間,因此是固定時間結案先行,優勢是分段交付後直接給付價金,不開票。然而差異面相太多,不以抱怨或開玩笑角度來看,差異在於需求是否膨脹,以及配合事項是否吃掉太多人力或成本,其他就是正常做專案而已。個人傾向,政府受限於現有狀態,需求不可能以工程師一般概念上覺得開案前需求99%明確的狀態,因此動態需求管理與資源評估是政府標案最核心的軟性能力。 1.政府須依法行政,社群對於理論運作跟實務運作了解相對少,機制內的夥伴某部分偏向右派,有時候社群角度相對左派。 2.政府角色建立在契約機制,跟反映民眾需求,以及機關裁量權與受代議士監督,這些會產生很多互動,並且在約束國家機器而導致的效率低下情況,進行盡可能的公平以及社會安全網,這是很多對政府集合體批評時,所沒有考慮到的致命前提。 3.政府機關協作機制極其複雜,同時分為中央與地方政府,整個組織有不同的權力、責任以及限制,因此協作過程加上標案,以及契約權利義務的約束下,社群的想像其實有不容易落地跟過於理想性的瓶頸。 4.政府某部分是責任先行。 🧩 9. 政府部門在協作中的角色定位 什麼情況下政府會被認為「有確實負責」? 如何建立健康的政府—社群協作關係? 補充回應:不要侵害人民權益,執行過程遵守法源,不要圖利,KPI完成,就算負責了,公務人員是行政,把事情合法辦完就是負責,其他狀況是直接告國賠,有權益受損主體,直接讓法院判,判完就決定該負什麼責任。一般除非任務目標是業務核心,不然專案順利結束就結束了,達到成效或是事情成敗與否,順序較為次之。除非進一步定義負責到底是什麼,是巨嬰般的大政府權力集中,或是自住優先,模仿日本的小政府模式,讓權力跟主動責任,知識賦能回到民眾身上。 我認為社群要先理解政府實際上怎麼運作跟結構(理論上跟實務上都要理解),而不是用社群自己想像的政府去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