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vtaiwan --- # 1112議題小聚活動討論共筆 - 日期:2024/11/12 - 時間:19:00-21:00 - 地點:[NPO Hub](https://maps.app.goo.gl/sd8yENxAFBFiQTC67) - 線上參與連結:https://meet.jit.si/vtaiwan - 工具: - 參與者: - 討論主題:**中央政府應該要制度化像是vTaiwan這樣的線上公共政策審議作為政策制定的一部分嗎?如果是,哪些政策適合、哪些不適合?要不要進行審議該由政府決定,或是可以訂為用線上連署決定,超過一定人數就舉辦審議?** ## 意見整理 - [polis 連結](https://polis.tw/23hdpknnmh) - [polis 報告](https://polis.tw/report/r7xrbjj7brcxmcfmeun2ugp3i4) - [Miro 連結](https://miro.com/app/board/uXjVLOFpzOo=/?share_link_id=82085025267) - [可編輯連結](https://miro.com/welcomeonboard/SGdrYlREVGJjcEd0UVg1SmNiTDQ4MU92VVYwOVA1WWRLS2NVRW5aM2NPREtPTTJxbnRnMGwyelNad1dJOTBWeXwzNDU4NzY0NjAyNDk4MTEzMzc5fDI=?share_link_id=801641817434) - [活動簡報](https://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31Ae4cwKb81wYDg-E6LpBJ0snvFDJHdkUB51x5lus9M/edit?usp=sharing) - [線上公共政策審議法制化的可能困境](https://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msdOceVsvepULjznWTIEROtKej_gvW1S/edit?usp=sharing) ## 筆記 ### 參與者簽名 - 豆腐 Tofus - 大明 - 承哲 - Eli - Mao - Teemo - Peter ### 討論主軸 - 主題:線上公共審議行不行? - 本次討論議題 - 現在的審議模式 - 提案與部會相關簡報 - 每一場會議必會有相關之利害關係人出席 - 必定會有的資料 - 議題手冊:利用訪談與資料整理初步收集相關的背景資訊與立場。 - 議題簡報:會有部會簡報、提案者簡報、大會簡報三個部分。 - 心智圖:整理會議中的不同意見,包含現場提出與 slido 上提出的意見。 - 逐字稿:紀錄發言內容。 - 現有的審議平台 - 公共政策參與平台 - 成案提案可能舉辦協作會議 - 協作會議的結果的實際政策效應? - [青年好政平台](https://youthhub.yda.gov.tw/) - 最主要的活動 Let's talk 審議活動 - 審議主持人培訓 - 文化部審議社造 - 數發部數位皮夾審議共創工作坊 - 對公眾開放程度有待評估 - 線上公共審議法制化的可能困境 - 困境 - 權力競爭,影響推動意願! - 源自巴西,但因為沒有權力,以及沒有誘因,對執政者沒有好處,在巴西當地已經死掉了 [-圖表:巴西參與式預算執行率統計-](https://s3-ap-northeast-1.amazonaws.com/g0v-hackmd-images/uploads/upload_1e7ca8d645bf18bc2e8c441ff9f6a66b.png) - 台灣 - 民意首長想要的結論與政府的期待不一樣,於是曲解會議結果 - 法治程度 - 台北>另外五都>其他縣市 - 案例一:美麗灣 - 案例二:台中參與式預算 - 沒有誘因 - 對上位者來說,能增加選票嗎? - 對民眾來說,能影響政策嗎? - 自省 - 成本高昂 - 成本高昂 - 具備信效度的審議程序 - 具有代表性的會議出席者 - 預算有限 - 政府偏好低成本的公民參與 - 可能的解法 - 全力競爭 - 跨層級審議專責小組 - 協同參與決策 - 法治程度 - 納入地方治理績效評比 - 中央專款補助 - 缺乏誘因 - 績效獎勵機制 - 立法定為法定程序 - 成本高昂 - 法定預算 - 利用新興工具減少程序成本 [大明的網頁](https://dia.tw/) - 討論: - 如果不辦審議有罰則? - 理論上可行,但實務上推行的爭議度更大 - 對政府而言,推行的誘因在哪裡? - 大眾參與的誘因在哪裡? (切身相關、外在影響政治、內在成就感 ... 等) - 要怎樣讓參與者認為有影響力、符合機會成本? (過程需得到正向回饋) - 可以考慮先辦好一場完整的審議 (天時地利人和),促進大家思考審議的可能性。 - 審議流程應立法(公投之類的,避免朝野對立)並可以有修改機制,避免過於形式化。 - 公務員會有時程績效的問題,進入審議應避免影響績效。 - 審議過程應該用線上化等機制來有效進行,對於長者們可以透過實體管道來蒐集意見。 - 對於制度化的擔憂,關於目前民間團體與公部門在可能私下討論困境與折衷方案,公開對話可能會激化對立。 - 既使按照流程舉辦專家會議,政府部門還是能不理審議結果。 - 如果是純民間的審議活動,也許會更有社會影響力。 - 有些制度即使行之有年,也可能變得僵化沒有效益,反而抑制民間推動議題的熱情。(滾動式修正?) - 部會首長是否意識到議題的重要性,會很大程度影響該議題是否可以被推動。 - 或許能規範部會首長有義務出席審議活動當桌長,對審議結果做承諾或回應。 - 改變政府或許不是唯一的目的,影響民眾也是審議可以做到的事情 - 審議應該更頻繁地在各地舉辦,既使短期內看不到成效,讓更多人瞭解議題,長期來說還是有助於提升民主意識。 - 或許能規範部會首長需出席審議活動當桌長,對審議結果做承諾或回應。 - 審議做為工具是中性的,比起頻率或形式,重點是要如何聚集大家進行討論發揮影響力? - 如果審議流於形式,對民眾跟公務人員都是額外的負擔。 - 審議成本與結果可能會對公部門造成太大負擔,如果是先設定簡單的條件,讓特定部門做示範性的審議,會讓審議制度化更容易。 - 審議的內容需聚焦跟政府單位業務內容有關,才有落實的可能。 - 審議應先思考,政策在實行上可能遇到那些問題? - 是否有可能由立法部門來推審議制度化? - 立法機關自詡為民意代表,因此可能不願意舉辦公民審議來分權。 - 目前公聽會或聽證會僅有逐字稿且各講各話,不像審議期待會產出結論或共識。 - 遊說幾位立委將公聽會審議化?或是公民自己補上共識整理。 - 目前公聽會可能會流於官宣性質,並沒有實際回應民意訴求。 - 比起公開審議,目前立委更常舉辦協調會或閉門公聽會 (其實受邀人立場相近),做為取得民意背書來政治遊說的手段。 - 例如 2016 舉辦高教論壇,這種大型中央政策所需的資訊理解成本會較高。另一條路是舉辦社區化的小型審議,讓民眾更熟悉並願意參與審議過程。 - 比起大型的政策,另一條路是舉辦社區化的小型審議,讓民眾更熟悉並願意參與審議過程。 - 可能遊說地方議員舉辦社區發展型公聽會 (例如公園改建),提高知名度的同時也更能吸引在地居民參與。 - 可以思考一些議題 (如婚姻平權) 能不能被審議? - 人權問題可能不是不能審議,而是如何審議的問題 (需處理爭議) - 審議應該在政策的哪個階段?(前期提出議題或後期修訂政策?) - 不存在一個 one for all 的審議流程,不同議題可能有不同審議流程。 - 有些階段不一定用審議,也許辯論就可以解決。目前討論比較發散,也許下次可以聚焦子議題 (例如在後期用審議修訂政策細節) --- 討論重點整理 (按照議題分類) ↓ - 如果用法律規範,不辦審議有罰則? - 理論上可行,但實務上推行的爭議度更大 - 對政府而言,推行的誘因在哪裡? - 既使政府願意推行,大眾參與的誘因在哪裡? (切身相關、外在影響政治、內在成就感 … 等) - 要怎樣讓參與者認為有影響力、符合機會成本? (過程需得到正向回饋) - 可以考慮先辦好一場完整的審議 (天時地利人和),有良好的經驗才可以促進大家更多地參與審議。 - 審議流程應立法 (透過公投之類的方式避免朝野對立),並要有改進流程的機制,避免過於形式化。 - 公務員會有時程績效的問題,進入審議應避免影響績效。 - 審議過程應該用線上化等機制來有效進行,對於長者們可以透過實體管道來蒐集意見。 - 對於制度化的擔憂,關於目前民間團體與公部門在可能私下討論困境與折衷方案,公開對話可能會激化對立。 - 既使按照流程舉辦專家會議,政府部門還是能不理審議結果。 - 有些制度即使行之有年,也可能變得僵化沒有效益,反而抑制民間推動議題的熱情。(滾動式修正?) - 部會首長是否意識到議題的重要性,會很大程度影響該議題是否可以被推動。 - 或許能規範部會首長有義務出席審議活動當桌長,對審議結果做承諾或回應。 - 如果審議流於形式,對民眾跟公務人員都是額外的負擔。 - 審議成本與結果可能會對公部門造成太大負擔,如果是先設定簡單的議題篩選條件,讓特定部門做示範性的審議,會讓審議制度化更容易。 - 審議內容需聚焦跟政府單位業務內容有關,才有落實的可能。 - 審議應先思考,政策在實行上可能遇到那些問題? - 如果是純民間的審議活動,也許會更有社會影響力。 - 改變政府或許不是唯一的目的,改變民眾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 審議應該更頻繁地在各地舉辦,既使短期內看不到成效,讓更多人瞭解議題,長期來說還是有助於提升民主意識。 - 審議只是一種工具,比起頻率或形式,重點是要如何聚集大家進行討論發揮影響力? - 審議應該在政策的哪個階段? (前期提出議題或後期修訂政策?) - 不存在一個 one for all 的審議流程,不同議題可能有不同審議流程。 - 有些階段不一定用審議,也許辯論就可以解決。目前討論比較發散,也許下次可以聚焦子議題 (例如在後期用審議修訂政策細節) - 是否有可能由立法部門來推審議制度化? - 立法機關自詡為民意代表,因此可能不願意舉辦公民審議來分權。 - 目前公聽會或聽證會僅有逐字稿且各講各話,不像審議期待會產出結論或共識。 - 遊說幾位立委將公聽會審議化?或是公民自己補上共識整理。 - 目前公聽會可能會流於官宣性質,並沒有實際回應民意訴求。 - 比起公開審議,目前立委更常舉辦協調會或閉門公聽會 (其實受邀人立場相近),做為取得民意背書來政治遊說的手段。 - 例如2016 舉辦高教論壇,這種大型中央政策所需的資訊理解成本會較高。另一條路是舉辦社區化的小型審議,讓民眾更熟悉並願意參與審議過程。 - 可能遊說地方議員舉辦社區發展型公聽會 (例如公園改建),提高知名度的同時也更能吸引在地居民參與。 - 可以思考一些議題 (如婚姻平權) 能不能被審議? - 人權問題可能不是不能審議,而是如何審議的問題 (需處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