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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v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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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議題小聚活動討論共筆
- 日期:2024/11/12
- 時間:19:00-21:00
- 地點:[NPO Hub](https://maps.app.goo.gl/sd8yENxAFBFiQTC67)
- 線上參與連結:https://meet.jit.si/vtaiwan
- 工具:
- 參與者:
- 討論主題:**中央政府應該要制度化像是vTaiwan這樣的線上公共政策審議作為政策制定的一部分嗎?如果是,哪些政策適合、哪些不適合?要不要進行審議該由政府決定,或是可以訂為用線上連署決定,超過一定人數就舉辦審議?**
## 意見整理
- [polis 連結](https://polis.tw/23hdpknnmh)
- [polis 報告](https://polis.tw/report/r7xrbjj7brcxmcfmeun2ugp3i4)
- [Miro 連結](https://miro.com/app/board/uXjVLOFpzOo=/?share_link_id=82085025267)
- [可編輯連結](https://miro.com/welcomeonboard/SGdrYlREVGJjcEd0UVg1SmNiTDQ4MU92VVYwOVA1WWRLS2NVRW5aM2NPREtPTTJxbnRnMGwyelNad1dJOTBWeXwzNDU4NzY0NjAyNDk4MTEzMzc5fDI=?share_link_id=801641817434)
- [活動簡報](https://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31Ae4cwKb81wYDg-E6LpBJ0snvFDJHdkUB51x5lus9M/edit?usp=sharing)
- [線上公共政策審議法制化的可能困境](https://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d/1msdOceVsvepULjznWTIEROtKej_gvW1S/edit?usp=sharing)
## 筆記
### 參與者簽名
- 豆腐 Tofus
- 大明
- 承哲
- Eli
- Mao
- Teemo
- Peter
### 討論主軸
- 主題:線上公共審議行不行?
- 本次討論議題
- 現在的審議模式
- 提案與部會相關簡報
- 每一場會議必會有相關之利害關係人出席
- 必定會有的資料
- 議題手冊:利用訪談與資料整理初步收集相關的背景資訊與立場。
- 議題簡報:會有部會簡報、提案者簡報、大會簡報三個部分。
- 心智圖:整理會議中的不同意見,包含現場提出與 slido 上提出的意見。
- 逐字稿:紀錄發言內容。
- 現有的審議平台
- 公共政策參與平台
- 成案提案可能舉辦協作會議
- 協作會議的結果的實際政策效應?
- [青年好政平台](https://youthhub.yda.gov.tw/)
- 最主要的活動 Let's talk 審議活動
- 審議主持人培訓
- 文化部審議社造
- 數發部數位皮夾審議共創工作坊
- 對公眾開放程度有待評估
- 線上公共審議法制化的可能困境
- 困境
- 權力競爭,影響推動意願!
- 源自巴西,但因為沒有權力,以及沒有誘因,對執政者沒有好處,在巴西當地已經死掉了
[-圖表:巴西參與式預算執行率統計-](https://s3-ap-northeast-1.amazonaws.com/g0v-hackmd-images/uploads/upload_1e7ca8d645bf18bc2e8c441ff9f6a66b.png)
- 台灣
- 民意首長想要的結論與政府的期待不一樣,於是曲解會議結果
- 法治程度
- 台北>另外五都>其他縣市
- 案例一:美麗灣
- 案例二:台中參與式預算
- 沒有誘因
- 對上位者來說,能增加選票嗎?
- 對民眾來說,能影響政策嗎?
- 自省
- 成本高昂
- 成本高昂
- 具備信效度的審議程序
- 具有代表性的會議出席者
- 預算有限
- 政府偏好低成本的公民參與
- 可能的解法
- 全力競爭
- 跨層級審議專責小組
- 協同參與決策
- 法治程度
- 納入地方治理績效評比
- 中央專款補助
- 缺乏誘因
- 績效獎勵機制
- 立法定為法定程序
- 成本高昂
- 法定預算
- 利用新興工具減少程序成本
[大明的網頁](https://dia.tw/)
- 討論:
- 如果不辦審議有罰則?
- 理論上可行,但實務上推行的爭議度更大
- 對政府而言,推行的誘因在哪裡?
- 大眾參與的誘因在哪裡? (切身相關、外在影響政治、內在成就感 ... 等)
- 要怎樣讓參與者認為有影響力、符合機會成本? (過程需得到正向回饋)
- 可以考慮先辦好一場完整的審議 (天時地利人和),促進大家思考審議的可能性。
- 審議流程應立法(公投之類的,避免朝野對立)並可以有修改機制,避免過於形式化。
- 公務員會有時程績效的問題,進入審議應避免影響績效。
- 審議過程應該用線上化等機制來有效進行,對於長者們可以透過實體管道來蒐集意見。
- 對於制度化的擔憂,關於目前民間團體與公部門在可能私下討論困境與折衷方案,公開對話可能會激化對立。
- 既使按照流程舉辦專家會議,政府部門還是能不理審議結果。
- 如果是純民間的審議活動,也許會更有社會影響力。
- 有些制度即使行之有年,也可能變得僵化沒有效益,反而抑制民間推動議題的熱情。(滾動式修正?)
- 部會首長是否意識到議題的重要性,會很大程度影響該議題是否可以被推動。
- 或許能規範部會首長有義務出席審議活動當桌長,對審議結果做承諾或回應。
- 改變政府或許不是唯一的目的,影響民眾也是審議可以做到的事情
- 審議應該更頻繁地在各地舉辦,既使短期內看不到成效,讓更多人瞭解議題,長期來說還是有助於提升民主意識。
- 或許能規範部會首長需出席審議活動當桌長,對審議結果做承諾或回應。
- 審議做為工具是中性的,比起頻率或形式,重點是要如何聚集大家進行討論發揮影響力?
- 如果審議流於形式,對民眾跟公務人員都是額外的負擔。
- 審議成本與結果可能會對公部門造成太大負擔,如果是先設定簡單的條件,讓特定部門做示範性的審議,會讓審議制度化更容易。
- 審議的內容需聚焦跟政府單位業務內容有關,才有落實的可能。
- 審議應先思考,政策在實行上可能遇到那些問題?
- 是否有可能由立法部門來推審議制度化?
- 立法機關自詡為民意代表,因此可能不願意舉辦公民審議來分權。
- 目前公聽會或聽證會僅有逐字稿且各講各話,不像審議期待會產出結論或共識。
- 遊說幾位立委將公聽會審議化?或是公民自己補上共識整理。
- 目前公聽會可能會流於官宣性質,並沒有實際回應民意訴求。
- 比起公開審議,目前立委更常舉辦協調會或閉門公聽會 (其實受邀人立場相近),做為取得民意背書來政治遊說的手段。
- 例如 2016 舉辦高教論壇,這種大型中央政策所需的資訊理解成本會較高。另一條路是舉辦社區化的小型審議,讓民眾更熟悉並願意參與審議過程。
- 比起大型的政策,另一條路是舉辦社區化的小型審議,讓民眾更熟悉並願意參與審議過程。
- 可能遊說地方議員舉辦社區發展型公聽會 (例如公園改建),提高知名度的同時也更能吸引在地居民參與。
- 可以思考一些議題 (如婚姻平權) 能不能被審議?
- 人權問題可能不是不能審議,而是如何審議的問題 (需處理爭議)
- 審議應該在政策的哪個階段?(前期提出議題或後期修訂政策?)
- 不存在一個 one for all 的審議流程,不同議題可能有不同審議流程。
- 有些階段不一定用審議,也許辯論就可以解決。目前討論比較發散,也許下次可以聚焦子議題 (例如在後期用審議修訂政策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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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重點整理 (按照議題分類) ↓
- 如果用法律規範,不辦審議有罰則?
- 理論上可行,但實務上推行的爭議度更大
- 對政府而言,推行的誘因在哪裡?
- 既使政府願意推行,大眾參與的誘因在哪裡? (切身相關、外在影響政治、內在成就感 … 等)
- 要怎樣讓參與者認為有影響力、符合機會成本? (過程需得到正向回饋)
- 可以考慮先辦好一場完整的審議 (天時地利人和),有良好的經驗才可以促進大家更多地參與審議。
- 審議流程應立法 (透過公投之類的方式避免朝野對立),並要有改進流程的機制,避免過於形式化。
- 公務員會有時程績效的問題,進入審議應避免影響績效。
- 審議過程應該用線上化等機制來有效進行,對於長者們可以透過實體管道來蒐集意見。
- 對於制度化的擔憂,關於目前民間團體與公部門在可能私下討論困境與折衷方案,公開對話可能會激化對立。
- 既使按照流程舉辦專家會議,政府部門還是能不理審議結果。
- 有些制度即使行之有年,也可能變得僵化沒有效益,反而抑制民間推動議題的熱情。(滾動式修正?)
- 部會首長是否意識到議題的重要性,會很大程度影響該議題是否可以被推動。
- 或許能規範部會首長有義務出席審議活動當桌長,對審議結果做承諾或回應。
- 如果審議流於形式,對民眾跟公務人員都是額外的負擔。
- 審議成本與結果可能會對公部門造成太大負擔,如果是先設定簡單的議題篩選條件,讓特定部門做示範性的審議,會讓審議制度化更容易。
- 審議內容需聚焦跟政府單位業務內容有關,才有落實的可能。
- 審議應先思考,政策在實行上可能遇到那些問題?
- 如果是純民間的審議活動,也許會更有社會影響力。
- 改變政府或許不是唯一的目的,改變民眾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 審議應該更頻繁地在各地舉辦,既使短期內看不到成效,讓更多人瞭解議題,長期來說還是有助於提升民主意識。
- 審議只是一種工具,比起頻率或形式,重點是要如何聚集大家進行討論發揮影響力?
- 審議應該在政策的哪個階段? (前期提出議題或後期修訂政策?)
- 不存在一個 one for all 的審議流程,不同議題可能有不同審議流程。
- 有些階段不一定用審議,也許辯論就可以解決。目前討論比較發散,也許下次可以聚焦子議題 (例如在後期用審議修訂政策細節)
- 是否有可能由立法部門來推審議制度化?
- 立法機關自詡為民意代表,因此可能不願意舉辦公民審議來分權。
- 目前公聽會或聽證會僅有逐字稿且各講各話,不像審議期待會產出結論或共識。
- 遊說幾位立委將公聽會審議化?或是公民自己補上共識整理。
- 目前公聽會可能會流於官宣性質,並沒有實際回應民意訴求。
- 比起公開審議,目前立委更常舉辦協調會或閉門公聽會 (其實受邀人立場相近),做為取得民意背書來政治遊說的手段。
- 例如2016 舉辦高教論壇,這種大型中央政策所需的資訊理解成本會較高。另一條路是舉辦社區化的小型審議,讓民眾更熟悉並願意參與審議過程。
- 可能遊說地方議員舉辦社區發展型公聽會 (例如公園改建),提高知名度的同時也更能吸引在地居民參與。
- 可以思考一些議題 (如婚姻平權) 能不能被審議?
- 人權問題可能不是不能審議,而是如何審議的問題 (需處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