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aiwan 國發會「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意見徵集工作坊

時間:2020/03/01 (日) 14:00-17:30 (午餐時間:12:00-14:00)
地點:NPO HUB Taipei 4F 廚房(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 2 號 4 樓)如何進入 NPO HUB Taipei (中文版)
線上參與連結:https://meet.jit.si/vtaiwan
活動形式:討論會&工作坊
預計流程:自我介紹>說明>討論>寫寫>回家寫>寄出

當日共筆

自我介紹

  • 淑貞:參加過ogp
  • 小蟹:女人迷、阿美語萌典、網站工程師
  • Laf0n:原住民、阿美語萌典
  • Ronnywang: 揪松團,程式設計師
  • 哲輔:vTaiwan、工程師
  • 小班:環保、國際交流
  • 謝偉智:國發同仁
  • 林嘉琪:國發同仁
  • HC: 媒體從業者。做了滿多開放資料
  • Peace: 做環保和社會議題的行銷募款
  • 恩恩:PDIS 同仁,參加過法國和喬治亞兩次的 OGP summit
  • Joel: PDIS同仁,參加過在加拿大的 OGP Summit
  • 子魚:vTaiwan organizer
  • Isabel(遠端):律師、g0v揪松、g0v國際交流、參加2018喬治亞summit和首爾Regional Conference.
  • 怡孜:vTaiwan、工程師
  • 撒丰安Savungaz: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秘書長

主持人子魚:很感謝國發願意參與,為了讓國發的朋友能夠有更多收穫,特地在短時間內邀請熟悉目前 Join 平台上行動方案承諾事項草案議題的 NGO 朋友與會,例如開放資料、性平、以及原民議題

前情提要與 OGP 簡介:淑貞

點我看前情提要與OGP簡介內容
  • 雖然台灣無法參加國際的 OGP

  • 把國際的公約內國法化

  • 不過 OGP 的架構有點不一樣,OGP 在國際上的層級是倡議

  • 承諾三面向:

    • 透明度
    • 課責
    • 公眾參與
  • 我國交涉始末:(從去年國發會社發處的出國報告抓來的)曾投過意向書,但因非聯合國會員國而無法參加

The OGP process:

Implement commitments
兩年一期:

  • first year self-assessment
  • IRM 獨立評估機制
  • 2nd year self-assessment
  • IRM 期末評估
  • 新Action Plan (AP)

(直接放圖比較快)

承諾範本
承諾準備解決什麼公共問題?
內容是什麼?
How?
為何此承諾與 OGP 價值觀相關?

  • 透明度
  • 課責
  • 公眾參與
  • (即為上述承諾三面向)

常見 OGP 承諾:

  • e-government
  • CApacity building

各國承諾清單 QR code

抓了韓國的 OGP 行動方案(2018-2020):

  • 食安稽查
  • 資訊公開
  • 文資管理
  • 食安資訊公開
  • 提升公開資訊品質
  • 公民外交
  • 反貪腐公私夥伴
  • 表演場所相關資訊公開
  • 強化公民參與機制
  • 優化文化觀光資訊
  • 線上/下公民參與平台
  • 決策者實名制
  • 海關申報系統

週三的討論時覺得不太清楚說
國發會在 JOIN 上丟出協作。我們到底在怎樣的階段
去年十月左右,國發會有做初步的意見徵詢,當時花很多時間提到 MSF (多邊利害關係人論壇)這個機制。在進行任何承諾的撰寫之前,就有 MSF 這個機制,生出、監督如何產出行動方案。

這個程序是由 MSF 這個機制來做的。
我們現在沒有看到這個機制,就直接看到草案出來。
程序本身沒有看到相關的機制出來。
政府和 MSF 論壇的機制
MSF 想像是執委會,由 MSF 去跟原民、性別、開放資料社群有充分協商的過程。

多元利害關係人論壇作業規範

國發會已經訂出來了,但不知道透過什麼機制訂出來了。
我列了幾個需要特別釐清的:

  1. 研議完成承諾事項,但要承諾什麼應該就要先經過 MSF 程序
  2. 論壇成員組成:由各承諾事項主政機關副首長擔任召集人。這樣會一個承諾事項是一個論壇。這樣其實也 OK,但是程序確保的部分還是沒有看到
  3. 議事規則:缺乏直播錄音錄影

雨蒼 要直播錄音錄影,就要有「會議不會成事,反而引到政治流氓」的覺悟(請看年金改革中某人的政治展演)。可以多問問ronny wang在開放資料諮詢委員會的經驗。另,可以思考,除了直播錄音錄影外,虛擬世界的意見有什麼管道可以傳入 MSF 會議,這應該比直播錄音錄影重要。

  1. 政府機關就是召開 MSF 會議,其他事項透過網路等管道徵詢。這跟我們認知不一樣,程序跟實質的沒有區分開來。
  2. 承諾事項依下列 5 原則:
    1.
    2.
    3. 執行期限:為何是 4 年?(2020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

這些承諾事項,有提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我國開放政府行動方案承諾事項表送國發會彙整

民間團體事先並不知情

目前國發會有針對 OGP 手冊翻譯,可能需要再做一次檢查。

國發會說明:謝專委

  • 謝謝大家關心這個議題,我是社發處的專門委員。長官說有必要做說明和澄清。回到 OGP 這個組織,的確出了很多指引和手冊,用什麼樣的程序做。其實就我們同仁來說,有翻譯和 study。我們也去瀏覽了世界各國的 OGP 國家行動方案。發現:

  • 目前會員國現況:很多國家都沒有照手冊來

    1. 態樣非常複雜
    2. 重視議題的程度不一樣
    3. 各國有自己處理的方式(ex.承諾事項、課責透明參與)
    • 有些國家提得很少只有四項,有些很多,每個國家層次也有高有低,例如成立資訊長有些國家就把它當成承諾事項,我們到各國政府網頁上,也嘗試去找他們從頭到尾怎麼做這件事。我們有去看別人是怎麼去做的,但網路上的資訊非常少,很多國家放在很多小部會而已,甚至沒有英文的說明。
  • OGP 不是有出手冊嗎?為什麼大家沒有按照手冊來?
    OGP的手冊只是高標準,不是必須遵守,國家可以思考如何做調整符合國情。

  • 二年或四年循環
    手冊裡有提到兩年的問題,例如政權交替。兩年的部分,因為唐政委覺得承諾兩年但是有些承諾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有沒有可能將國家行動方案的期程拉長?是不是要跟我們國內政環境做同步時程的處理,如果剛好遇到政權交替要怎麼處理?如果期程能夠跟總統上任連在一起,那就可以降低政權交替的風險,我們期待配合總統任期,而兩年可能成效有限,有些議題需要長時間發酵。

  • 後續時程(在趕什麼)
    回推的話,那就代表今年 5 月時,我們就應該有國家行動方案的內容。
    我們從 520 回歸時程,時程比較緊迫一點,如果大家把一個議題從零討論到一,就很難聚焦,聚焦很花時間,對行政部門來說能做的事情就是讓大家先能聚焦,太發散的話收攏花太多時間,世界各國對承諾事項的項目有多有少,參差不齊,國發會的幕僚作業表面上是五大項,但下面還有小項目,有12項。為什麼我們要先去做聚焦的動作?

  • 還沒有 MSF 就先列出行動方案草案的原因
    我們覺得討論要先有草案,不然東談西談議題會發散。
    公部門先有東西出來,可以比較聚焦。先有個基礎,可以刪改或新增但是總是要有個基礎。 我們檢視 OGP 各國經驗談,歸納了很多領域,我們對照台灣國情,可能捨去一些,或是看到有些國家聚焦在open data或開放資料(?),

  • 目前各部會自提行動方案的原則:先提亮點
    如果今天國家行動方案是要到時候拿出去告訴外國人說我們有不錯的表現,當然回過頭來要思考台灣有什麼事做得還不錯的,各部會已經有努力過而且有不錯的成果的部分,如果可以拿出來表現的話,效果應該會比較好。反貪腐、性別、多元族群的部分,甚至是公開、透明、參與。這情況下我們就先鎖定了一些領域,或是行政部門已經有一些成果的部分。

ael 我覺得先想國際宣傳效果真的很奇怪。應該是台灣最需要監督的部分才對啊

  • 後續交給各主責機關以專業考量各自組成 MSF
    五個裡面大家可以看到有一些比較細部的內容,實際內容是什麼?各個部會其實比較清楚,或許我們可以請各部會再請該專業領域的民間團體去討論。我們剛剛講的開放政府是比較通案性的,對於個別具體承諾事項來說,國發會沒有各部會熟悉,各部會已經長期跟各個公民團體互動,各部會比較清楚要跟誰,會比較了解議題內容如何處理。

  • 利害關係人或公民可以透過 Join 平台參與
    如果我們先框定範圍,要怎麼繼續往下做?我們因此會要求十二個承諾事項的機關,讓外界聚焦的議題草案的部分先研究看看。如果民間部門有超過 12 事項以外的承諾要求以外,怎麼辦?
    假設民間看到行政部門有這樣的想法,覺得議題不錯、或應該要做修正,那就在join平台上提出,或許是提出新的承諾事項,我們都會將這些新的提案pass給主責部會,為什麼時程會壓到 3/31 是因為行政院內部需要讓主責機關知道怎麼做,先和民間部門瞭解民間的期待。的確我們有時程上的壓力。

  • 大家關心 MSF 的這件事:時間緊迫
    在台灣的國情上,考慮到幕僚作業上時程的處理,看過世界各國的案例,有些可以按照手冊有些不行。有些是到第二次輪迴才提出國家行動方案時才召開 MSF 委員會,就像是開會前會有會前會,公部門要先聚焦。如果可以的話,大家可以去修正去調整,也不應該是單線的,不是先有 A 再有 B 程序,如果可以在時間緊迫的狀態下,或許程序可以同步進行。先聚焦有東西讓大家好討論,看時程上能不能抓四年的期間。

  • 四年內的調整
    大家可能想說是不是四年就這樣訂下去了,或許我們可以有一個期中檢討。不排除等到各部會機關的草稿出來之後,再找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MSF來做這樣的方案的確認或討論,都是可以再考慮的。也許可以多工同時處理,擔心時間沒辦法趕到五月就職的期程。不用 A 做完再做 B 再做 C。

hkazami 既然這個「四年」是我們台灣自己訂的,也不是一訂下去就永遠不能改的,那其實可以這次先三年或三年半或whatever,下次2024年再調成四年,這樣就不用被2020五月總統任期開始的時程壓著跑。

  • 希望六月能有一點成果能夠展示
    六月韓國本來也要舉行反貪腐、開放政府有關的論壇,或許我們有些東西也能去那邊發表,讓其他國家知道我們的成果。也許我們也可以貢獻給別人,在那之前有機會去表達努力的情況下。

  • IRM的指導
    後續IRM的機制,大家可以看到有東西出來之後執行一年,去確認有沒有符合標準。當然我們還在前期階段,因為時間緊迫,如果有老師來指導我們,就像補習班一樣,如果有老師能夠告訴我們考試重點是什麼,當然也是一種培力的方式,時程上是不是有相關經驗的人,外交上的部分,還要再討論。IRM要做了一段時間才有辦法去了解check list是什麼,也可以提前找補習班老師來教我們該怎麼做。
    有些不一定是直線式的,而是需要多工,對我們來講有些時程上必須取捨的部分。

提問(由國發會謝專委答覆):

  • 小班:關於四年任期的部分,以後我們每四年一二月選完後,在五月前制定方案嗎?今年不打算召開 MSF 嗎?

    • 就各部會來說,應該就職前都會討論(5/20),定案可能會到六月。無論是ogp或是其他政策,都是會這樣討論,針對新的總統與執政團隊來調整。
    • 未來也不排除有一個大的 MSF ,但現在還是在進行各部會的 MSF 討論。
  • 淑貞:討論過程行政機關已經決定,好像民間只能買單。這些生成的過程,民間是不是可以一同參與或協作?

    • 可以想像成是政府部門內部在提案之前必須有所準備,為讓大家可以先聚焦,所以現在算是在這個階段。
  • 淑貞:IRM 不只是評估怎麼執行,也會去評估生成的過程是不是有公民的參與或協作。因為行政機關已經拍板了所以都由上而下的被決定,行政機關計畫的執行,滿常見變成行政慣例,後面的執行會按照之前的去做,此例一開可能造成以後每次擬定行動方案的流程被固定下來。所以流程確定是沒有修改空間嗎?也不是說沒有改進的可能,但我想再確認一下,這些訂下的遊戲規則沒有再修改的空間了嗎?

    • 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或是下一任是怎麼樣,其實是無法預測的。至少在現階段,我被交付的任務就是弄出一個四年的東西,內容的部份盡量是行政部門可以拿出來當亮點和執行成效的東西
    • 所以我們規定各個機關要有企圖心。期中有可能做改版和調整。目前來說,行政部門要提出內部可讓大家能夠討論與聚焦的討論出來
    • 這是社發處目前被交付的任務。
    • 如果大家有意見和新的承諾,希望可以到公參平台上提出。
    • 如果是對 12 個議題有興趣的話,這些部會會另外召集利害關係人,我們也有請各部會麻煩你們在開這樣承諾會議的時候,去找參與過 OGP 的專家學者、團體,用多工的方式去擴大徵詢的面向。
  • Peace:我想請教是說,最大的兩個問題是程序。不清楚時程與討論的方式。如果民間的聲音要參與的時候有確定的時間點和方式嗎?因為這是開放政府,應該是民間和政府一半一半,目前看起來是政府主導。所以有什麼時程點,民間可以如何參與?

    • 我們將草稿丟到公參平台上,開放兩個禮拜三月底之前就要去做開會。邀請專家學者一同討論,也許會修正、調整、翻案。我期望他們在 3/31 前,給國發會彙總,國發會匯總完畢之後,如果需要,可以再開大型的 MSF 去確認這些承諾。
    • 至於 3/31 到 5 月總統就任的時程,我還沒有很確定可以跟大家說。對我們來講的話,希望民間有意見的話可以在這個時候進來,有具體的提案最好,依照 OGP 提案的格式,知道民間提案要表達的內容是什麼。
    • 代表性的問題,MSF 世界各國的做法差異非常大,有些國家是找四位三位專家學者。甚至有些國家的行動方案報告只有六七頁,然後完全沒有參照 OGP format,甚至是有 OGP 的發起國。
    • 才會想說在這樣的期程的設定之下,台灣可以趕快跟國際組織說,我們有這個門票,請讓我們加入。
  • Peace:聽起來是時程和方式都還沒有確定,聽起來這個溝通的程序和代表性和方向都還有非常多的可能性,那民間跟政府的溝通目前有在規劃裡嗎?還是要等到都確定下來之後才會有?

    • 民間溝通,第一個管道是 JOIN 平台,各部會民間專家學者進來,他們會去找,我們也會去找他們進來。
  • 子魚:國發會希望民間能怎麼協助?目前所列的承諾事項多數為既有的計畫與預算。如果在這個時候提出新的東西,真的會有列入的可行性嗎?

    • 需要民間部門協助的是,如果有具體的建議,持續推動往前走。當初提出來是國際上有亮點的部分。
    • 你們可能會覺得是不是都是例行的業務,但是未必。例如國發會的資訊應用法制化,現在是沒有這個東西的,所以需要把草案弄出來,還要送到立法院。所以才會跟各部會說麻煩有企圖心和前瞻性。如果覺得政府部門做得太保守了,推動政府再前進一點。或是有哪些面向沒有關照到,把它往前推一點,這是需要民間協助的部份。
  • 子魚:比起提新的,是否更建議我們去更深化已經提出的承諾事項?

    • 分兩個部分,既有承諾是公部門的想像,這些對他們有亮點,但如果符合民間的要求,可以推動。行政部門也會去考慮我有沒有辦法執行。
    • 公參平台上新的提案歡迎,但麻煩要具體,太模糊的話要猜來猜去。新提案的話會去找到主責部會。
  • 小班:除了公參平台,未來公民可以怎麼參與後續各部會的利害關係人會議。

    • 會找專家學者
    • 小班:如果我不是會被找的專家學者怎麼辦?一般公民要怎麼參與?
    • 專委:找政委辦公室
    • 小班:這樣真的是開放政府嗎?
    • 專委:各部會也會透過Join平台去徵集意見,建議可以去那邊回應。我們開會的紀錄都會集中到網頁上面,但短期內好像很難翻譯成英文,但各國的網站好像也都是用當地語言用,也沒有外語。
  • PDIS 恩恩補充:建議寫 Join 平台

    • 有很多做法不是公部門習慣的方式。例如政委與會的會議會有逐字稿公開,十天內可以修改,十天後才公開在網路上。
    • 大家對於 MSF 有很高的期待。如果希望這樣的作法可以在MSF沿用的話,可以具體的提出作為建議。國發會滿謹慎的,不願意空空的做,所以先拋出一些草案出來。
    • 大家如果對這些機制有意見的話可以慢慢修改,我們也有顧及行政機關做事情的方式,有些確實會比較保守。假設今天大家對於討論有實質的共識,建議提出放在Join平台上。我想要給一個具體的建議,建議文字化放到 JOIN 平台上
    • 雖然國發會今天親自來開會,如果可以放上 JOIN 平台的話因為JOIN的留言他就必須處理,而不是像共筆會當作參考資料。
    • 如果大家對於流程上有根本的問題想要挑戰,大的這種挑戰性的也可以直接放上JOIN,如果覺得520可以先試著做做看,國發會已經放上去的多元利害關係人作業規範。其實他有講說3/31之前要先開過一次論壇&確認承諾事項內容。
    • 所以假設我們對於 3/31 的MSF應該長什麼樣子有具體的想像,也可以在Join這邊提出意見。
    • 不管是大的挑戰性的意見,或者是部分調整的建議、姑且接受目前一些已經拍板的東西,希望大家可以提出一些比較具體的意見。我覺得有不同的層次可以去思考。
    • 有個個人的意見:我也覺得時程如果不趕的話可以做得完整一點,但是520與否其實對於政治是有效果的。我們現在沒有辦法被ogp認可,但國內的決策者的執行意志也是很重要的。國內的政治意志會是影響大家做這件事情的關鍵。 大家可以想想,在 520 發動和 520 之後發動的政治效果有沒有什麼差別。
    • 想要推有亮點的東西,是希望台灣被國際組織看到。我們辦公室的做法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 子魚:謝謝恩恩,我們今天聚在這邊就是打算來寫 JOIN
  • Isabel:專家名單有公開嗎?民間可否建議?

    • 國發會的專家學者名單,各別議題國發會可能比較不清楚,他們到時候找了專家學者的名單,到時候名單都是要公開在網站上面的。
    • 包括開完會後的會議紀錄,都要集中放在網頁上處理。
    • 民間建議了國發會,我們就是會把名單 Pass 給主責機關去做衡量。應該會知道那個領域民間的期待。國發會唯一知道的是在於通案的部分。針對他們的承諾事項做了什麼修改的部分。之後都會 PO 到國發會專門的網頁裡面。會看到那場會議討論了什麼。但會議結果我沒辦法預期。
  • 子魚:針對各部會舉行的MSF,國發會未來會有一個標準或準則嗎?(ex:必須上 Join 平台、公開時程、MSF 組成、會議記錄、是否直播等等)

    • 專委:應該是說,我們期待他們去做這樣的事情。但是在專業領域裡面,他們知道哪些才是關鍵的利害關係人。主持人有提到是不是會找一直以來諮詢的同一批人。我們不會去規定他們要邀請幾個人。就像我們希望他們的承諾事項,是比較有挑戰性和企圖心的事項。世界各國提出開放政府行動方案都有比較政治性的傾象。
    • 哲輔:我想子魚不只是問與會的專家學者怎麼找,而是非專家學者可以如何參與?在我想像裡,都是 MSF 框架的一部份,跟議題專業性無關。怎麼開一場 MSF 在我想像裡面也應該是亮點,比一些 committment 比起來更是亮點。因為很多國家的會議紀錄和開 MSF 會議的資料公開都很缺乏,也不見得做得很好。這其實是我們可以拿來說服其他國家我們可以拿來做得很好的。現在時程有點趕,ABC 要同時做,很多事情都要同時進行。有專門議題的 MSF 各部會在開的同時,我覺得國發會和 PDIS 可以同時進行研擬怎麼開一場好的 MSF。
    • 子魚:其他國家做很爛的地方就是我們可以得分的地方。
  • HC: 就目前聽起來,我們要去參加科展,然後要拿第一名。但是就 PDIS 提到的,我們想要參加這個組織,所以我們要有亮點。政治性目的可以理解。除了這個之外,我們可以多做一點。雖然是國發會主責,不知道國發會與各部會的關係。要兩年還是四年,連現場都兜不攏了,出去要怎麼辦。

    • 目前承諾事項有些是現在已經有了。例如開放資料有政府資訊公開法,還有政治獻金透明化去年已經推了上線。
    • HC:我覺得整個流程的透明才是更當然的重點。整個過程透明,承諾才比較有意義。不然整個意義好像又喪失掉了。
    • 這段期間,我們所做的任何工作事項,一定都會回到國發會的網頁,例如未來各部會召開會議的期程也會公布在網路上。這個過程中會留下來的東西,盡量讓大家知道。
    • 亮點的部分,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參加過這個組織,人家不知道我們是優等生。我們只是把過去優等的東西拿出來給各國的人看,因為人家從來不曉得我們做到什麼地步,我們其實很早就在做,我們過去努力到這裡,還會再往前走。
    • 我們為什麼拉長,可以東西出來後去跟人解釋,為何拉長,以及用這樣的方式做比較符合的方式。
    • 同仁事先 study 那麼多手冊和報告,這也是我們第一次做這件事,沒辦法第一次就考一百分,再修改再調整。
    • 這個部分對於加入組織和宣傳的國際政治性,意義也滿大的。一定需要民間協助。就我們來說,程序上怎麼樣可以更好。
    • 如果大家可以跟我們說我們可以在哪裡調整。畢竟這是長遠目標,慢慢做慢慢調整,讓人看到我們的亮光。真的 OGP IRM 我們還沒走到那裡。我只是想說,有沒有這樣的空間和期程,讓我們盡量往前衝,民間的建議讓我們去調整。
    • 子魚:我們理解國發會臨時被交辦,時程又這麼緊湊。我想大家只是有點感到失望,畢竟一直以來 g0v 社群非常關注開放政府,如何讓更多利害關係人進來參與公共決策,好不容易 OGP 有很多準則是大家很期待能夠被落實的。但目前看起來似乎結果上可能會跟行政機關過去大家習以為常的專家會議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社群還是會盡量給建議,在可控的範圍內讓事情變得更好。
  • 淑貞:我們提到 IRM,那我們想像 IRM 的機制何時要進來?

    • 其實台灣能不能做 IRM 都要打一個問號。台灣不是 OGP 的成員,因此 OGP 沒有必要幫台灣做 IRM 的機制。例如兩公約,台灣沒有正式聯合國的專家學者來檢視。IRM 是 OGP 正式的機制,到時候只能用迂迴的方式找人來,但不是 OGP 正式派員出來的。只能做建議性質。
    • 評估一定會去看,在做國家行動方案之前做了什麼事。例如事先做之前有沒有成立 MSF、有沒有資料庫,checklist check 下來。
    • 的確他看的是全部,但對我們而言,IRM什麼時候啟動機制,老實說我們根本就不是會員,他一定是針對會員去做機制,我們當然會期待用迂迴的方式讓他去查核,但這個國家行動方案其實是我們自主提出的。
    • 如果你是成員,你要提出加入意向,光是成員這一點我們就已經沒有資格了。我們當然期待如果OGP曾經做過IRM或許可以協助我們去做,那一般IRM可能在查核的時候看的是哪些重點,比如事先、事中、事後,但現階段我們就不可能去找他們來做IRM。
    • IRM 有出專家手冊,有寫如何去評鑑。現階段我們有沒有要做這件事情,假設用間接的方式去找到曾經擔任IRM專家來看台灣的行動方案,類似我們反貪腐去找委員來幫我們去做評估,讓他們知道我們做得跟會員一樣好。但到底能不能找到人來做IRM其實不太能夠肯定,或許必須透過外交體系去找。
  • 淑貞:在 JOIN 平台,五個承諾事項裡面,有些承諾事項寫得很宣示性。他其實並沒有按照提案的格式,沒有寫為什麼提出、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以及如何解決,並沒有看到。例如,青年政策的參與,內容上很宣示性。一來是目前已經在做,二來文字上沒有點出要如何解決。是否能夠請主責機關補上去?

    • 公參平台最後有表格範本。是討論完之後才寫承諾表。就是 3/31 要這樣的表格出來。
    • 我們只是先針對上游的部分去討論,或許我們覺得這個不好,那就沒有必要提出表格。
    • 就像是作文題目的大標題,裡面要怎麼寫,後續要怎麼做,是由各部會在 3/31 之前就要開完 MSF 就產出表格。
  • 撒丰安Savungaz:我們看到(公參平臺)四個部會提出來的不同事項,除了原民會之外都著重在國內事項。只有原民會提出了推動國際交流合作,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我有點不確定我們能不能對他們提出質疑,好像在開放政府下面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保障原住民族的參與的部分比較沒有看到,是不是原民會可以組織一個主流社會對原住民不了解或是邊緣化這樣的現狀,我們可以透過機制來推動,然而族群包容性的對話和國際交流好像沒有什麼關係,我不知道我們怎麼能夠參與這樣的東西,如何和原民會討論?

    • 公參平台現在是具體事項承諾的範疇,剛剛提的東西都在Join平台上,我們會把意見 pass 給原民會處理,他在處理的時候就應該要考慮在OGP的大範圍下是不是該處理這樣的東西。在3/31前他們就必須開MSF。
  • 撒丰安Savungaz:目前原民會的這個方向本身就不是我們認為 OGP 底下適合去執行的,甚至跟國發會給的大標題沒有關係,這樣他去做就沒有意義。

    • 所以您提的算是一個新的承諾事項,所以我們就會把您的承諾事項提案給他,如果是新的承諾事項,我們也 pass 給他們。
    • 撒丰安Savungaz:如果我根本地認為這樣的承諾事項根本就不妥還有調整空間嗎?**
    • 刪除或新增都可以提出。我們就會 pass 給他們
  • 撒丰安Savungaz:過去兩年我們都參與兩公約的審查,但只有原民會從兩公約的機制裡不管我們參與地多認真,他們都會盡可能地不讓我們參與這樣的討論會議。我不知道在 OGP 的架構下,若因為原民會個別的考量或害怕拒絕溝通,有什麼措施能夠參與?

    • 基本上我們不會去審查他們邀請的對象或是涉入的議題,對我們來講因為議題是部會經年累月的經驗,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去指導他們,我們只能期待他們能夠廣納各方的意見。
  • 撒丰安Savungaz:如果部會沒有邀請,有什麼方式還可以參與?

    • 也許您可以直接在JOIN平台上面建議應該要找某個團體。所以您可以透過這個平台表達意見。因為我們無法判斷專業領域是好或不好。不只業務的東西包括參與的團體的東西,我們不了解民間一直以來有哪些人在參與,您可以提供具體的建議,例如建議應該邀請OOOO,建議什麼不要、改成什麼。
    • 許恩恩:國發會沒有權責去指定或篩選哪個部會要挑誰,但是我個人覺得如果您常常在Join平台上面發言的話,有素材是可以問他們是不是該邀請關心這個團體的意見。 國發或者是PDIS可能就會更有施力點,既然這個團體這麼專業或是有建設性,去建議原民會邀請。
    • 撒丰安Savungaz: 我並不是說一定要邀請我們或特定的團體,而是有沒有比較開放式的會議是 NGO 可以主動報名的。部會常常關起門來開會,不習慣廣納意見的討論模式。或是審議式的制度,並不是說要邀請特定團體,而是機制和設計上希望不會能夠更開放。既然是 OGP 的討論,應該更開放。
    • 許恩恩:我建議大家對於想要更開放的開會模式,可以不只一條意見直接寫到 JOIN 平台上,也可以把意見對應到作業規範的第幾點,例如第二點的組成,或是第三點的議事規則,哪一條可以怎麼改,可以跟作業規範有更深的連結。

社群提案

  • 一起送件?分開送件?

    • 認領提案的坑主各自在 join 上留言&記錄在共筆
    • 除了坑主各自在 Join 上的留言外,vTaiwan 彙整會一份建議。(3/5前)
  • 針對通案程序建議
    程序建議可以參考目前的辦法,明確新增或修改現有的內容,可以把意見對應到作業規範的第幾點,例如第二點的組成,或是第三點的議事規則,哪一條可以怎麼改,可以跟作業規範有更深的連結。

    • 二年或四年(淑貞)共筆
    • 國發會設定對各部會的 MSF 召開方式建議(子魚)
      • 各部會方案應先上join平台徵詢意見
      • 專家名單公開徵詢
        • 接標案的應該要算入政府名單
        • 特定有參加過OGP的人為專家
        • 人數
      • 建議可以對應到作業規範
      • 會前開放意見徵集管道、公開透明
      • 會議中開放參與
      • 會議後紀錄
      • 公聽會性質(?)
      • PDIS 參與 MSF
    • 期中 checkpoint 機制:每年一次(hkazami)
      • IRB
      • 公民社會 review
    • 建議國發會啟動研擬OGP國家行動方案成為國家行動方案官民協作入口站,除現有資料外,並揭露下列資訊(Isabel)
      • 各部會就承諾事項內容及執行現況,並定期更新
      • 預先公告各部會MSF召開日期及資訊
      • 民間針對特定部會行動方案意見提供管道
      • MSF會議專家名單
  • 行動方案:
    如果覺得政府部門做得太保守了,推動政府再前進一點。或是有哪些面向沒有關照到,內容要依照國發會所提供格式,應具體明確。刪除或新增都可以提出。

    • 原民:刪除國際交流,透過與社會對話,在 OGP 架構下推動族群主流化(Lafin, 撒丰安Savungaz)
    • 數位隱私:緊急使用個資規範(Ronny)和揭露
    • 資料申請小幫手:資訊取用權(淑貞)
    • 區域平衡、解決數位落差的公民參與 (ael)
    • 各部會固定討論開放政府的機制(peace)e.g. PO 會議

補充:各行動方案子議題相關 NGO 盤點(by.雨蒼)
https://hackmd.io/@billy3321/SywH_2O48

前情提要

國發會說明(Join 公共政策討論平台)

國發會提問

Q1:政府目前所規劃的5大承諾事項,是否符合您期待的開放政府的內涵?
Q2:5大承諾事項中,您認為還有哪些重要的項目可以納入討論?
Q3:除了這5個承諾事項之外,您認為還有哪些議題可以納入我國國家行動方案的內容?請參考附件1說明,依附件2格式填列回復給我們。

建議政府應該新增承諾事項表單

  • 名稱:
  • 建議主政機關:
  • 承諾事項之描述
  • 承諾事項:
    • 將涉及的社會、經濟、政治及環境相關問題,盡可能提供確切的背景資料、事實及統計數據以資佐證。
  • 承諾事項將涉及的公共問題:
    • 描述承諾事項的內容、可預期的成果以及總目標。
  • 承諾事項本身對於解決這些公共問題有何貢獻與助益?
  • 承諾事項與 OGP 的核心價值(透明、公共參與、課責)的相關性
  • 填表人/機關/團體
  • 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  
    1、請以標楷體、12號字、固定行高20點填列。
    2、本表請於109年3月6日(星期五)前回傳國家發展委員會電子郵件信箱:chiachiao@ndc.gov.tw。

緣起

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 (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 是推動開放政府之重要國際組織,我國為持續深化民主,展現加入 OGP 之決心,規劃研提首部臺灣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
OGP 是由英、美、巴西及印尼等8個國家於2011年共同創立,其核心價值為透明、課責及參與,關注議題包括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反貪腐、公民參與及數位治理等,與我國推動民眾參與、開放透明的核心價值相符,藉由我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的研擬、OGP 平臺的積極參與,可拓展我國國際空間,並彰顯我國民主價值。
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的內容,包括政府政策的努力與成果、行動方案制定過程,以及承諾事項。其中承諾事項為行動方案的主要重點,政府與公民社會共同制定促進透明、課責或公民參與等核心價值,且富有企圖心的承諾,促使政府面對重大挑戰領域,展現積極治理作為,超越當前基準,縮短履行承諾時限。

行動方案承諾事項(國發會版)

各相關部會依據 OGP 核心精神(透明、參與、課責),政府目前規劃出我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5大承諾事項:

承諾事項一:極大化開放資料加值應用

主(協)辦機關:
國發會、科技部、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環保署、外交部

  • 政府資料開放與運用法制化(國發會)
    啟動政府資料開放與運用專法之研議,建立資料共享及利用機制,明確定義資料格式、品質、資料利用權利義務關係等項目,以完備我國資料共享應用環境。
  • 建立開放資料集平臺,提供加值運用(科技部)
    彙整空氣品質、水資源、地震、災防等領域資料,提供各界申請及運用高效能運算資源,擴大資料加值應用成效。

承諾事項二:擴大民眾參與公共政策機制

主(協)辦機關:
中選會、教育部、國發會、經濟部、各地方政府、外交部

  • 公民投票電子連署(中選會)
    提升民眾公投連署便利度,擴大政治參與,配合公民投票法規定,訂定公民投票電子連署草案暨相關配套措施。

  • 青年政策參與(教育部)
    優化青年好政Let’s Talk系列活動,辦理公私協力的青年政策行動平台,深化青年政策參與管道,達成青年賦權。

  • 地方創生互動平台機制建置(國發會)
    建構地方創生資訊共享交流平臺,結合創生事業推動者、在地社群、青創新創等以共同協作模式,即時分享動態訊息、優良推動案例與媒體報導,促進地方創生交流學習。

承諾事項三:增加性別及族群包容性對話機制
主(協)辦機關:
行政院性平處、內政部、原民會、客委會、各部會、外交部

  • 促進性別包容對話與參與(行政院性平處)
    落實CEDAW規定,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政治和公共生活中對婦女的歧視;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提升婦女參與公共事務機會。

  • 促進新住民公共參與及發展(內政部)
    鼓勵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深化臺灣民主;提供培力措施,協助新住民在臺灣安居樂業。

  • 擴大原住民族國際合作與交流(原民會)
    推動原住民族國際間交流與合作,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

  • 推動客家議題公共參與(客委會)
    推動政府重大客家政策,鼓勵公私協力推廣並保障客家文化。

承諾事項四:落實清廉施政

主(協)辦機關:
內政部、監察院、法務部、各部會、外交部

  • 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內政部)
    推動政治獻金法修正,規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政治獻金支用情形之透明,並透過申報系統與公開查閱平臺,強化公開政治獻金資訊管理機制,防杜不當利益輸送。
  • 建置與精進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法務部)
    配合各機關廉政平臺需求,針對機關重大採購案,提高辦理過程之透明度,促進民眾監督之可及性。

承諾事項五 執行洗錢防制

主(協)辦機關:
法務部、經濟部、外交部

  • 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法務部)
    配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修正洗錢防制法、公司法,納入實質受益人資訊揭露及股東資訊申報機制之規範,提升洗錢防制強度,與國際接軌。

其他想法建議

  • Isabel:有沒有主責開放政府的窗口?PDIS 能不能變成正式的主責機關?
    • 雨蒼:對政治人物沒有拘束力,覺得台灣的政治人物沒有那麼不聆聽人民到需要這個東西。
    • 阿端:國發會會跳坑應該就是有意要完成,既然有發新聞稿應該還是有想要做,可能要讓政治人物了解好處在哪

工作坊人力盤點&貢獻紀錄

  • 坑主:子魚
  • 提案人:Isabel
  • 主持人+議題說明:淑貞
  • 宣傳+推坑專家與利害關係人:淑貞、雨蒼(利害關係人盤點
  • 現場聽打:ael、hkazami、peace、子魚
  • 場地 key keeper:Ronny
  • 直播:Ronny
  • 當日餐點:子魚、Ronny、雨蒼
  • 共筆整理:子魚

OGP 相關規範 & 指引

OGP Summit 與會經驗 (OCF)

2016 開放政府夥伴聯盟高峰會出訪紀錄 (by.MG)
2018 喬治亞場,OCF 出訪紀錄
2019 加拿大場,OCF 出訪紀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