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國會改革
政黨專區:
1. [台灣民眾黨](https://www.tpp.org.tw/newsdetail/3408)
2. [國民黨國會改革真相揭露平台](https://thetruth.kmt.org.tw/)
3. [民進黨闢謠專區](https://www.dpp.org.tw/anti_rumor)
時間表:
* 20240220 - [民眾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04170000/details)
* 20240401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安排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32905/details?meetingDate=113%2F04%2F01)
* 20240403 - [第一次公聽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32914/details?meetingDate=113%2F04%2F03) 「啟動國會改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法案」
* 原訂只有一場公聽會,下午就開始審查,因花蓮地震調整
* 20240409 - [民進黨提出自己版本](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28110000/details)、國民黨提出其他四案
* 民進黨 4/9 版本沒有進 4/15 委員會的起因是最初民眾黨、國民黨原本只計畫舉行 1 次公聽會,下午隨即審查,只是因為地震發生後召委輪替,民進黨召委就舉行 2-3 次的公聽會,這幾次公聽會都沒有討論到民進黨版本,因此國民黨要求民進黨版本必須自行舉行 3 次公聽會才能開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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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0 - [第二次公聽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40373/details?meetingDate=113%2F04%2F10) 「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避免侵犯人民自由/隱私權」
* 民進黨鍾佳濱輪召委加開公聽會
* 20240411 - [第三次公聽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40375/details?meetingDate=113%2F04%2F11) 「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防範機密外洩危害國安」
* 民進黨鍾佳濱輪召委加開公聽會
* 20240415 - [委員會審查](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41225/details?meetingDate=113%2F04%2F15)
* 民進黨版本未納入
* 逐條審查但沒有共識就直接保留,並未逐條接受討論,後續以大體討論方式
* 民進黨提出 40 次散會動議表決試圖拖延時間
* 20240417 - 交付協商
* 20240418 - 原訂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版,但國民黨直接提出散會動議停止審查
* 20240425 - 原訂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版,但國民黨直接提出散會動議停止審查
* 20240503 - 民進黨原計畫抽出自己版本逕付二讀,但表決不通過;國民黨在 4/9 提出的版本則是順利逕付二讀
* 20240508 - [朝野黨團協商](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consult-among-political-parties/2024050642/details)
* 20240516 - [院長協商](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consult-among-political-parties/2024051514/details)
* 20240517 - [第1次院會討論](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51509/details?meetingDate=113/05/17)
* 民進黨提出40個修正動議,40個再修正動議
* 審查對象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https://www.threads.net/@dr.juchunko/post/C7GLeiWPp0K)
* 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前 23 條審查
* 20240521 - [第2次院會討論](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51509/details?meetingDate=113/05/21)
* 20240524 - [第3次院會討論](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52281/details?meetingDate=113/05/24)
* 20240528 - [第4次院會討論](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24052281/details?meetingDate=1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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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期間各立委發言影片](https://g0v.hackmd.io/@kiang/2024_parliament_reforms_clips)
常見問答
* 兩兆法案是什麼?聽說國會改革法通過,就會被一起通過?
* 傅崐萁目前提出的花蓮建設法案分別為 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其中只有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有提到預算金額:本條例所需建設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五百億元。兩兆預算是民進黨估算,尚未有正式評估。
* 花東建設法案(兩兆法案)5/17排審,如果民進黨沒暴力阻止,會通過嗎?
* 花東建設法案(兩兆法案)5/17立法院議程有排審,為什麼說沒審?
* 5/16及5/17的黨團協商中,黃國昌、傅崐萁、韓國瑜,皆有提到會等國會改革法審完以及新任交通部長上任,才會繼續協商,仍有列入議程排審,但三黨皆有共識5/17不會審查花東建設法案,吳思瑤也在5/17黨團協商表示知情。
* 藍白兩黨為什麼黑箱通過法案?
* 藍白的法條是最高機密,根本沒有公開耶!
* 藍白怎麼可以沒有逐條審查法案,這是黑箱!
* 首先,請先再看一下立法流程,一個法條要能夠到二讀院會,需要先經過委員會,在這個階段大家可以「逐條」討論跟審查法案,如果委員會黨團有共識,可以逕付二讀送院會,沒有共識就凍結法條一個月進入黨團協商環節。為期一個月的黨團協商,可以討論法案,如果黨團間無共識,就保留進入院會「表決」。
* 本次的國會改革法案,經過:
* 委員會排案:4/1
* 三次公聽會:4/3、4/10、4/11
* 委員會審核通過,無共識,進入黨團協商:4/15
* 黨團協商:5/8、5/16
* 院會:5/17
* 整個程序的法案及直播影片都在立法院網站上,除了5/17的再修正動議,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再修正動議。
提案要修正的條文有三種層級:提案、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而條文表決的順序位階高低是:再修正動議>修正動議>提案,當同一個法條修正被提出三種層級的修正時,會以位階高者優先,位階相同者由提出先後順序決定。
也就是說如果A黨提出再修正動議,B黨提出修正動議,會先表決A黨的再修正動議。
因此5/17院會當天各黨都提好提滿再修正動議以保證自己的提案位階,再來就是拚提出順序,也就是院會當天早上送案到議事處,誰先送到誰先表決,這也是為什麼需要徹夜排隊,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搶送案順序。
而所有的再修正動議,都會在當天早上送案後,發給所有委員一人一本,所有政黨的再修正動議都是如此。
因此所謂的黑箱、不公開是不成立的,法條就放在各位立委的桌上。
* 再修正動議當天晚上才給,怎麼可能有人看得完?那麼晚給是不是黑箱?
* 這是立委的義務,事實上就是有人能當場看完,可以參考 [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uHmP-ZUGOc),另外如果不是因為民進黨一整天不斷用各種方式破壞正常議事程序,表決程序就能準時開始,大家就能準時拿到再修正動議,相信這樣一定能有充分的時間拿到再修正動議後好好坐下來審閱。
* 民進黨立委提了40個修正動議,40個再修正動議,總共80個版本,也都沒有事先提供、事後也未公開。
* 為什麼再修正動議不提早公開?
* 因為現行立法院議事程序就是如此,且已經N年都是如此,過去幾年都沒人修,如果你對這樣有意見,請向你投票區的立委反應。
* 再修正動議沒有公開,夾帶了新法案,這樣不是黑箱嗎?
* 再修正動議有那麼多版本,誰知道當天會審哪個版本?
* 第一點完全是造謠,再修正動議通常只會修正用字遣詞或標點符號了,並不會夾帶新法案,另外提出有夾帶新法案的的人似乎又說再修正動議根本沒公開,我很好奇沒公開的東西她到底怎麼知道有夾帶新法案的。
* 至於版本眾多的問題,立委的工作就是要審過所有的版本,並在當天拿到後確認是哪個版本,畢竟立委是一份這麼高薪的工作,有點難度很過分嗎?
* [翁曉玲提供的5/17版本](https://www.facebook.com/61555223878555/posts/122141410616174129/)供參考,但以立法院公告版本為準
* 如果藍白的程序都沒問題,法案內容也沒問題,那藍白5/17當天把民進黨擋在外面幹嘛?
* 因為藍白兩黨已經排隊兩天準備搶提案,5/17當天早上民進黨試圖插隊搶先提案(參考上面問答),另外就是搶占主席台,國民黨搶主席台是為了確保議事能進行,民進黨搶主席台是要阻擾議事正常進行。
* 為什麼要用舉手投票而不是用投票器?票數還能統計錯喔?
* 因為國民黨大量人力保護主席台,如果要投票需要回到座位使用表決器,而中途不斷有民進黨立委試圖趁隙搶占主席台,使得議事程序難以進行且國民黨立委疲於奔命,因此韓國瑜改使用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規定的舉手表決。的確有統計錯誤的情況發生,但當下就重新投票。
* 藍白怎麼可以多數暴力?都只通過自己的法案!
* 只要是好的法案,相信善盡職責的立法委員都會願意讓其通過,請參考[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uHmP-ZUGOc)
* 藐視國會罪會讓一般老百姓有刑事責任嗎?
* 藐視國會罪過了後,一般老百姓如果讓立委不爽,立委就能判你有罪!
* 藐視國會罪根本不會影響一般人,因為討論中的條文明確指出是針對 "被質詢人" ,對應的刑罰也不是立委說了算,仍然是透過檢察官調查起訴的司法程序,確實有虛偽不實的報告內容才會受到責罰,要求部長在立法院報告不能說謊這種卑微到不可思議的規定,也就因為台灣真的有部長在立法院報告公然說謊。
* 國會改革法到底有沒有違憲?
* 只有大法官能判斷有沒有違憲,除了大法官誰說了都不算。麻煩等法條過後再請大法官判斷有沒有違憲,畢竟[柯建銘也是這樣說的](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203114.A.569.html)
* 第四十七條看到加入了 "部隊" 兩個字,軍隊國家機密中國一定會利用親中立委拿到!
* 別忘了看還有一個 第五十九條之五
*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二、逾越聽證會調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詰問或對質。三、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四、涉及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
* 民眾黨一當上立委就想要擴權
* 立法院聽證調查權的討論很久了,早在 2012 年 林佳龍、劉櫂豪、陳亭妃、陳歐珀、管碧玲、許智傑、黃偉哲、劉建國 就有提案要強化立法院調查權, 2015 蔡英文更是直接列為民進黨共同政見,那麼多年過去都沒實現;現在民眾黨要補上這個缺口,反而遭遇民進黨各種技術性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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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221762.A.E11.html